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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風律師事務所:「14度網購大麻來台竟獲判緩刑!原來有苦水」
2019/01/29 10:42:16瀏覽111|回應0|推薦0

「14度網購大麻來台竟獲判緩刑!原來有苦水」

欲知本案法律分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301.html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海關和調查單位3年前查獲鄭姓男子涉嫌從國外14度網購大麻菸草、大麻膏與種子,以國際郵包寄送入境,將鄭男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嫌送辦,但法院審理發現,鄭男3年前因職場氣爆全身嚴重燒傷,為了止痛才網購大麻菸草等吸食止痛,情有可原,法官並認為,法定最低刑度仍嫌過重,因此僅判他2年,緩刑5年,以勵自新。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2016年間因工作場所發生氣爆,受有頭頸部、左上肢及雙下肢二度燒燙傷,手術後長期慢性疼痛,服用止痛藥亦未能有效止痛,欲以施用大麻方式減輕疼痛,自2016年12月間起至2017年4月25日止,14度透過網路從加拿大、捷克、西班牙等國賣家訂購大麻煙草、大麻浸膏、種子等,並以自己居所作為收件地址,利用國際郵件寄送方式取貨。

經海關與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站會同警政署保三總隊第二大隊發現,2017年5 月16日搜索鄭男住處起獲運輸入境後經施用剩餘的大麻煙草共7包、參雜在菸草內之大麻種子7顆、郵寄信封8個,移送檢方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嫌起訴。

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高醫證實,鄭男2016年1月30日因工作場所發生氣爆,頭頸部、左上肢及雙下肢二度燒燙傷,佔體表面積20至29%之燒傷,包括少於10%或未明示之三度燒傷及雙下肢疤痕,接受筋膜切除及清創手術治療,使用止痛藥物Fentany 及Tramadol,同年3月8日出院後門診追蹤治療,須使用壓力衣及矽膠片治療。無法從事環境高溫工作且無法久站,活動時疼痛指數2分,疼痛超過3到6個月,可定義為慢性疼痛。

鄭男也辯稱止痛藥不足以止痛,才網購大麻吸食止痛。高醫並證稱,醫療用大麻菸草可止慢性疼痛。

合議庭審酌他過去無前科,情有可原,醫療用大麻國內又無法合法取得,且鄭男每次購買的大麻菸草數量不多,運輸二級毒品罪最低刑度仍嫌過重,因此僅將他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以勵自新。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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