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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14:32:05瀏覽52|回應0|推薦0 | |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203.html 「花29萬上招桃花課程成效不彰,熟女怒控講師涉詐欺?檢方怎麼看?」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經營咖啡廳的廖女,在顏女招攬下,參加其夫陳男舉辦宣稱能增加桃花、生意、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廖婦還找媽媽、弟弟一起參加,3人學費共29萬元,但廖女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加上尚欠23萬元學費,遭陳男傳電子郵件追討,恫嚇「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因此提告陳男、顏女涉嫌詐欺、恐嚇等罪,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客觀難以驗證,信件部分也難認定有惡害通知,今將陳男、顏女不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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