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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國泰4億、元大馬家2.1億元賄款,無罪!
2010/11/06 01:53:33瀏覽295|回應0|推薦2

扁家可以用賄款安享晚年,並坐領總統禮遇金了~

扁家海角另5億 追討生變

無罪!!收錢的和送錢的都無罪?!

太好了,企業家要併購時要記得送錢給第一夫人啊!原來要用夫人計就可以躲過司法了。公務員之親戚都不用利益迴避就是了!

大家卯足勁去賄絡周夫人吧~別怕!無罪的。阿扁,你真的贏了!

深藍群眾一直叫馬總統不要放阿扁出來,真叫深藍群眾猜對了,馬總統卻龜毛的不肯干預司法。

我真不知現在該稱讚他還是該罵他??

大家知道了吧?要循著扁珍模式來賄絡!"珍"是高手~一步對步步對!

"阿扁無罪"啊!深藍這次該如何反應呢??

靜待馬主席說話吧。最好謹慎說啊,否則後果將難以估計~


後記:

台灣貪腐指數會再次跌落!多幾個周占春之流的法官,台灣將與貪腐中共齊名!

好好看一下:防腐肅貪 不能留死角

文章中說錯了:民進黨自詡「清廉、勤政、愛鄉土」,但因陳前總統的貪汙事件,成為反諷。應加倍從政策建制和黨員自律,重建人民的信任,才可能重返執政(錯)

不要以為司法追究已事過境遷(錯!就是事過境遷),重又恢復黑箱作業,以歷史共業作為搪塞,若未能記取教訓,重蹈覆轍再起風暴,將加深信任危機。

政府資訊透明是民主政治要素(錯!周法官說:憲法沒規定,無罪),也是台灣民主深化的重要議題。

瑞典最特別的是《吹哨子條款》,公務員如認為某項政策有損公共利益,即使是機密事項,亦可向媒體披露公諸於眾(又錯!在台灣就是機密。即使傷民!),以維護公共利益,防止惡政傷民,舉發的公務員受該條款保護而不被處罰。

台灣應先解放選民,才能促進政治改革。平實而論,我們社會只有選民少有公民,大多數被政黨綁架成為團塊,效忠政黨不跑票,政黨貪汙照樣支持(這沒錯!就是今天總統貪汙也是!),致使改革無望。

「不明財產來源罪」(超級錯!扁已經闖關成功!法條虛級化!)高規格標準,交代其財產來源,可檢視候選人的清廉和接受公民監督的具體承諾。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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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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