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修憲修出的監察院是御用監察院、是東廠,給他們預算是給他們誣害忠良、是助紂為虐,當然該刪!可是要說廢監察院,真正該廢的是總統而非監察院,李登輝修憲將總統修成了權力超大的憲政怪獸,應該將總統廢為虛位元首,行政改採內閣制,行政院長由全民直選!監察院是要改制不是廢除,六都初任監委由六都各市議會分別選出,台灣省初任監委由台灣省各縣市長共同選出,福建省初任監委由金門縣長和連江縣長共同推舉,每六年六都選民各對自己監委進行續任同意投票,台灣省選民也對台灣省監委進行續任同意投票,金馬地區選民則對福建省監委進行續任同意投票,每一位監委都須自己選區選民半數以上同意票方得續任監委;監委不僅本身須超黨派不得參與任何政黨活動更不得加入任何政黨,每六年對監委的續任同意投票也禁止任何政黨介入,這樣監察院就是真正超黨派的監察院,任何政黨都不能將監察院當作自己的東廠,且虛位元首的總統亦須超黨派不得屬於任何政黨,還要反過來變成初任總統由監察院選出,每六年由監察院對總統進行續同意投票,須半數以上監委同意票方得續任總統;總統的去留任免全由監察院決定,這樣監察院不僅不再是總統的御用東廠,且還反過來總統變成監察院的「下屬」,總統不屬於任何政黨又沒有行政權,祇有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大法官、提名考試院正副院長的權力,且其提名人選都須監察院同意方得任命,如此「廢總統改監院」是不是比廢監院總統仍然是憲政大怪獸來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