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天后宮楊宗緯遭不實報料事件的引爆, 是自由時報的資深娛樂新聞記者 許聖梅小姐, 張詠淇小姐在2008/03/27新聞以斗大的標題, 和當時在馬來西亞做專輯宣傳的楊宗緯做台北-馬來西亞連線報導(註一).
雖然這報導引來楊宗緯個人和歌迷的憤怒,但就危機處理的角度來看, 若非記者搶先一步報導; 否則等節目播出後; 一再的重播,影像和述說的一再傳播, 所將造成的傷害更大!
也因為自由時報的搶先報導,所造成的社會話題, 讓經紀公司在婦援會的要求下, 立即向台北地院提告, 麻辣天后宮的製作公司決定不播出該集錄影, 且在日後法院審理時宣稱找不到影帶. 主持人利菁小姐也得了健忘症, 對當天錄影的內容都不記得了.
主持人利菁小姐今年還入圍第43屆金鐘獎《娛樂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利菁/麻辣天后宮 - 香港商亞太星空傳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衛視中文台); 顯然金鐘獎在接受報名時, 未曾了解此一報料節目製作過程中的不嚴謹, 對被爆料當事人所造成的傷害與消費社會成本.
相關事件, 台北地院審理後已作出判決:
藝人楊宗緯不滿夜店男公關阿Pong(21歲、本名龐清遠),在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節目中,影射他上夜店泡美眉、給公關小費,還請人幫忙叫計程車找旅館,並帶美眉離開,憤而告龐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昨依誹謗罪將龐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註二)
但這一事件還是留下太多值得探討之處:
淺談楊宗緯遭不實報料事件:
問題不在夜店, 不在喝酒 , 不在一夜情.
--問題在於"不實報料"
--問題在電視節目製作的過程有瑕疵.
現今社會開放: 上夜店是某種消遣減壓的正當行為.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請夜店公關代為呼叫計程車; 是正確的作法.
男未婚; 女未嫁, 兩情相願; 誰也管不著!
節目爆料要查證, 不能殺人後喊人不是我殺的!
查證有那麼困難嗎? 在全民狗仔的現況下, 這家在網路猛打廣告的夜店, 居然沒有人用手機立刻拍下? 難不成當天的手機都掛了?
最好笑的是! 如果是要去"旅館" 還要問酒店公關?
這位公關既然已經爆了"楊宗緯" 居然不敢爆"旅館"的名字! 又是為什麼?
這麼勁爆有料的新聞, 居然狗仔都沒有報!? 因為公關沒照片,沒有記下車號, 也沒有人跟車? 沒有旅館名字? 什麼都沒有是連狗仔都不報的! 這比數字周刊"看圖"說故事還沒料的"報料" 居然電視台會要錄製!!!
一個以聳動勁爆衝收視率的電視節目若未將查證過的內容就播出;若不是讓記者先一步報導; 等節目播出後; 傷害 更大!
但更大的質疑是自由時報的記者是在何種情況下去採訪該節目的錄製? 若是事先就已知有這段爆料內容, 豈不更驚悚!
對這電視節目有非常多的質疑! 或許這是記者可以做的!
1. 節目的主旨為何? 2. 通告是如何發的?(通常都會先溝通內容與要爆的料) 3. 是如何"吸引"記者到錄影棚的?(記者每天收到那麼多簡訊, 怎會去沒有特別來賓的節目) 4. 公關是主動還是被動爆料; 有腳本?(道歉太晚, 也沒說明)(註三)
我們的訴求是終止揑造爆料文化! 我們的出面是為求社會正價值! 我們的態度是放諸天下而皆準!
當初以斗大篇幅報導麻辣天后宮楊宗緯遭不實報料事件的自由時報, 對法院的判決也應有相對的後續報導, 以正視聽, 以免落人口實.
(註一) 2008/03/27新聞 自由時報
楊宗緯送醉妞去旅館?! 公關爆料 鴿王怒批太離譜
記者張詠淇、許聖梅/台北-馬來西亞連線報導
「人氣緯」楊宗緯被爆上夜店「釣」上年輕貌美的女醉客,還貼心護送對方搭計程車去旅館?!一名專接夜店活動案子的男公關「阿Pong」上節目爆料,指去年底目睹楊宗緯和友人到「LAVA」夜店玩樂,卻搭上女客人,還趁女客酒意甚濃時幫忙詢問附近哪裡有旅館,阿Pong回憶「當時親眼目送楊宗緯和女醉客坐上計程車離去」
人氣緯越洋喊冤 很受傷
聽到爆料內容,昨天人在馬來西亞的楊宗緯氣憤難平,他在電話彼端再三強調「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一向不喝酒也不上夜店,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傳聞,實在太誇張了!」
楊宗緯說,去年底他的行程排得滿滿滿,經紀公司都有他的行程,爆料內容太離譜了,讓他覺得「很受傷」!「我不知道最近是怎麼了,外界有很多報導根本不是事實,對我很不公平」楊宗緯表示,不了解製作單位找來的爆料者背景和出發點,但他直言「內容太誇張了啦!」他說「我真的很生氣!」
戴帽幫友人慶生 勾搭正妹
本週一衛視「麻辣天后宮」邀請在夜店上班的公關人員暢所欲言,去年底在台北信義區「LAVA」夜店接活動的阿Pong在節目中大爆料,他說某個已堂堂進入第3季的選秀節目,在第一屆中很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去年底和一群男性友人到店裡幫朋友辦慶生會,對方雖戴著帽子,但仍被許多女客一眼認出
阿Pong說,沒多久他的包廂湧入近20位慕名而來的女客,圍繞著楊姓藝人聊天,其中一名年約26歲的正妹,身材火辣、一頭飄逸長髮,酒醉後依偎在楊姓藝人身旁。
男公關爆料 女公關附和
一段時間後,楊姓藝人便給阿Pong小費並問說,「你是公關嗎?這附近有沒有旅館,可不可以幫我叫計程車喬一下?」阿Pong立即幫他叫車,並吩咐司機載到饒河夜市附近的一家旅館,楊姓藝人便帶著酒醉的長髮正妹坐車離去。
節目錄影結束,記者立刻詢問阿Pong,他口中的「楊姓藝人」是否正是楊宗緯?阿Pong驚訝說「這麼好猜唷!」坦承此人就是楊宗緯;記者追問楊宗緯帶對方去哪家旅館?阿Pong卻不願再講;「LAVA」女公關櫻桃則說,當時她也看到楊宗緯,而且楊與女客共乘計程車離去的事,早在夜店同業間流傳,這段節目內容,最快本週播出。
許安進稱無中生有
楊宗緯的經紀人許安進昨天也認為此事是無中生有,「楊宗緯沒去過夜店,也完全不喝酒,怎麼可能會去?」,他指出,在節目上亂講話對藝人是很大傷害,製作單位應好好查證。聽到許安進的說法,阿Pong回應「我和櫻桃都看到了,難道我們眼睛都瞎了嗎!」 ===== (註二) 蘋果日報 2008年11月15日
楊宗緯把妹誹謗案勝訴 男公關判刑3個月
【張欽、彭素娟╱台北報導】 藝人楊宗緯不滿夜店男公關阿Pong(21歲、本名龐清遠),在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節目中,影射他上夜店泡美眉、給公關小費,還請人幫忙叫計程車找旅館,並帶美眉離開,憤而告龐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昨依誹謗罪將龐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今年3月間,《天后宮》找阿Pong、女公關櫻桃(本名陳盈蒨)上節目,阿Pong爆料目睹1位進入第3季選秀節目,第1屆很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和朋友到「LAVA」夜店辦慶生會,還與身材火辣,酒醉的正妹依偎。
阿Pong說:「楊姓藝人給正妹小費,並問正妹『你是公關嗎?這附近有沒有旅館,可不可以幫我叫計程車喬一下。』楊問他旅館位置後,和美眉坐計程車離開。」《自由時報》記者向阿Pong查證指的楊姓藝人就是楊宗緯後,隔天報導見報,楊宗緯怒告阿Pong、櫻桃陳盈蒨及製作人黃琳容誹謗。
爆料者道歉
檢方調查後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陳盈蒨、黃琳容誹謗,僅起訴阿Pong,而阿Pong已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在他的部落格道歉。當初出面替楊宗緯提告討公道的特許經紀董事長許安進,昨聞訊後表示:「我們只是要給對方1個警惕、還給社會公理就好。」
(註三) 相關報導與標題: 97/3/27 自由時報 楊宗緯送醉妞去旅館?! 公關爆料 鴿王怒批太離譜 東森新聞 楊宗緯難搞、架子大 當眾開罵造型師 蘋果日報 夜店公關報料 楊宗緯擁醉妹上賓館 楊喊冤:我根本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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