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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協定簽了!賴總統宣布成立國家經濟戰略指導小組親督軍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後,賴清德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舉行會後記者會。他說,總統府將成立「國家經濟戰略指導小組」,賴總統將親自擔任召集人,結合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領導的「經濟發展委員會」;未來推動台灣經濟發展,將由國安團隊與行政院分工合作,針對台灣經濟各項結構性課題,擬定策略及執行方案,團結朝野、企業界及民間團體力量,共同努力將台灣經濟推升到全新的境界。賴總統呼籲,台美貿易協議簽署後,將在雙方完成內部程序後生效實施;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盡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送立法院審議,包括上個月簽署的「台美投資備忘錄」將一併函送立法院,「我特別要籲請立法院全力支持並盡快通過」,為加速台灣產業及經濟轉型升級,還有深化台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鋪平道路,開創新局。賴總統稱台灣與美國簽署的投資備忘錄及對等貿易協定,有五項歷史性突破,包含扭轉貿易劣勢、與世界規範全面接軌、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成為打造全球緋紅供應鏈核心,並深化與美國經濟戰略夥伴關係。為了掌握契機,賴總統表示,台美談判結果對產業的正面效益遠大於衝擊,已經編列的產業支持預算不會縮減,但減緩衝擊的目的,將調整為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優勢,擴大爭取海外市場。賴總統指出,在農業方面,農業部將擴編韌性特別預算,設置300億元農安基金;在工業方面,經濟部已經編列460億元韌性特別預算;針對少部分因市場開放可能受到影響的產業,例如汽車整車及供應鏈、保健食品等,政府將提供相對應支援措施。賴總統談話全文如下:台灣和美國,在上個月簽署了「台美投資備忘錄」,今天稍早,更進一步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剛剛,我召開了國安高層會議,這場會後記者會,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也率領相關部會首長共同參與。在此,我要鄭重向國人報告台美貿易談判的成果,所帶來的影響,以及政府將採取的積極作為。透過台美貿易談判,我們達成了六大目標,為台灣產業及整體經濟爭取到重大利益:第一,在台灣對美國出口方面,我們爭取到對等關稅以及232關稅享有最優惠待遇,台灣對等關稅,將調降為百分之15且不疊加,與日本、韓國、歐盟等主要競爭對手取得立足點的平等,而且還消除了過去因為台美未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導致關稅顯著高於競爭對手的劣勢。另外,我們還爭取到261項農產品(包含蝴蝶蘭、茶葉、珍奶原料、咖啡、火鶴、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等),以及1,811項工業產品,總計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讓輸美平均關稅從百分之35.78(百分之32+MFN稅率),降到百分之12.33,大幅提升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在232條款關稅上,台灣也取得最優惠待遇,包括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在一定額度內免稅,額度外還有最優惠待遇;其他包括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等,也獲得最優惠待遇。第二,對應美國給予台灣優惠關稅,並為了降低美國所關注的對美國巨額貿易順差,台灣也調降美國產品進口關稅。就如同其他對美順差國,我們必須做出相對應的關稅調降,但我們堅守了糧食安全以及工業韌性原則,爭取到93項產品維持不降稅及部分降稅。在農產品部分,攸關糧食安全的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大蒜、紅豆等27項農產品不調降關稅;稻米及米製品、大蒜及紅豆的關稅配額(TRQ),也未改變。我們也爭取到,國內需求量大的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到一半;31項農產品則調降到特定稅率。在工業產品部分,在維護「工業韌性」原則下,我們確保了中小貨車、數控臥式車床、機械零件、發電機、低壓設備連接器、電路開關、同軸電纜、控/配電器具等20項攸關台灣機電維護能力的產品項目,都是只降到特定稅率。第三,在非關稅貿易措施調整方面,我們堅持守護國人健康原則,並與國際規範接軌。在處理長達20年的牛豬議題上,仍是以維護國人健康為最大優先考量,並以科學證據為基礎,牛豬產品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MRL),與國際標準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一致,並經我國風險評估;同時,將繼續維持牛豬產品在飲食場所標示原產地不變、邊境及後市場抽驗機制也不變。我們也以科學實證管理各項進口,例如美國牛肉進口,只有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敏感品項禁令不變;食安管理包括源頭、邊境及後市場管理機制不變;校園午餐優先採購國產肉,以及基改食品原料管理規定等,都維持不變。第四,我們在「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基礎上,加速推動經貿體制接軌國際,包括:智慧財產權、勞動規範、環保標準、貿易便捷化與法規透明化,以及數位貿易環境等,和國際通行規範銜接,提升經商的便利、公平與透明環境。第五,在經濟安全上,台美建立高度共識,將從強化核心關鍵技術出口管制、精進投資審查、防杜洗產地等層面加強合作,將有利於台美共同建立可信賴、具韌性的非紅供應鏈。第六,「台美投資備忘錄」確立台美雙向投資機制。我們將以「台灣模式」與美國進行供應鏈合作。美國政府將協助赴美投資的台灣企業,能夠取得土地、水、電等基礎設施,可以順利發展並形成產業聚落,也更便利與美國研發設計公司合作,以及接軌美國廣大市場,進一步讓台灣的半導體、資通訊、以及電子製造服務等產業,能夠融入美國經濟。另一方面,美國將促進美國企業來台投資,並引進最先進技術,對台灣的國防科技、軍工、次世代通訊、安控、人工智慧、半導體、生技與醫藥等產業,都有極大助益。另外,我們的國營事業也將本於能源安全與韌性,擴大從美國採購石油、天然氣、電力設備及民航機等。透過雙向投資與對美採購,不僅可促進台美貿易平衡、提升經貿的互惠合作,同時也將深化台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促進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在這裡,我特別要向國人同胞報告,台美簽署兩項貿易協議,具有五項歷史性的突破,也將成為台灣產業與經濟升級轉型的最大推力。第一,在美國的主要貿易夥伴中,台灣爭取到最大幅度的對等關稅調降,以及最優惠的232關稅,徹底扭轉長期以來,台灣未和美國簽署FTA所造成的貿易劣勢,也為我們的農業以及傳統產業進軍美國市場,帶來潛力可觀的商機。第二,透過台美貿易談判,我們將食品安全、工業標準、經貿體制等,與世界規範全面接軌,對台灣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及產品行銷全球,大大有利。第三,在美國打造「台灣模式」,將促使台灣世界級的半導體及ICT產業,和美國領先全球的AI產業緊密結合,形成全球最強的科技及產業創新體系,不僅可維繫台灣半導體及相關產業的長期優勢,同時,其外溢效應將帶動台灣無人機、機器人、衛星、軍工產業,乃至生物科技、先進醫療等產業的發展,全面提升台灣產業的競爭力。第四,經濟安全與供應鏈韌性納入台美合作的重要環節,將為台灣經濟注入全新的成長動能,並讓台灣成為打造全球非紅供應鏈的核心所在。第五,台灣深化與美國經濟戰略夥伴關係,不僅讓台灣在「製造業重返美國」扮演重要角色,也有利於台美共同拓展和第三國合作,同時可以從根本上強化台灣經濟及供應鏈的韌性,進而有助企業「立足台灣,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各位國人同胞,為了掌握台灣美國簽署兩項貿易協議的契機,政府將從三大面向採取積極作為,加速台灣產業以及經濟轉型升級。第一,提供農工產業強力支持與必要的協助。首先,行政院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已經編列930億元,來推動「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並且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200億元的額度,目的在減緩美國課徵對等關稅帶來的衝擊。現今,台美談判結果對產業的正面效益遠大於衝擊。我要強調,已經編列的預算不會縮減,但減緩衝擊的目的,將調整為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優勢,擴大爭取海外市場。在農業方面,農業部將擴編韌性特別預算,設置300億元農安基金,從扶持農業、確保競爭優勢、擴大外銷根基、鞏固產業韌性等四大面向,全方位支持農業升級轉型,來維護農民權益及農村安定。在工業方面,經濟部已經編列460億元韌性特別預算,辦理支持產業的四大措施,包括「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加碼」、「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貸款加碼」、「研發轉型補助」、以及「爭取海外訂單」。針對少部分因市場開放可能受到影響的產業,例如汽車整車及供應鏈、保健食品等,政府將提供相對應支援措施。還有,行政院將邀集相關機關,檢討強化外貿協會功能,全力協助農業、傳統產業以及中小微企業拓銷全球市場。第二,強化台美經濟安全的合作,落實關鍵作為。國安會將會同行政部門強化「國家高科技安全管制專案」,全面盤點執行成效及面臨的問題,並將AI發展可能影響納入考量,強化對國家關鍵技術及高科技的保護,也要將降低高科技產業關鍵原物料對中國的依賴,納入管制目標。我們也要參照美國、歐洲等先進國家制度,精進對外投資及外來投資審查機制,以及相應的金流、人流及物流的安全管理,確保產業健康發展。同時,我們必須加強因應中國產能過剩問題,尤其要防杜特定地區產品違規轉運及洗產地,擦亮「MIT,MadeinTaiwan」的招牌。我們更要持續深化台美在關鍵基礎設施韌性、以及網路和數位安全的相關合作。第三,有序應對中長期經濟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因應全球供應鏈韌性,台灣必須加速產業及經濟的轉型升級,並且優先處理以下各項中長期結構性課題:一、尋求更均衡、有韌性的經濟成長模式,以達成出口及內需雙引擎驅動,高科技與傳產並重,軟硬體平衡發展,成長及所得分配兼顧等目標。二、積極落實「台灣模式」,協助赴美投資的產業形成聚落,提升效率,增加競爭力。三、結合台灣半導體與美國AI產業發展,並藉由和台灣的在地連結,全面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優化經濟結構。四、因應AI發展,提升台灣能源韌性。五、加強台美經濟的互利合作,尤其在軍工及經濟安全關聯產業的策略性合作。六、有效運用超額儲蓄及閒置資源,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促進區域及城鄉均衡發展。因此,我在此宣布,總統府將成立「國家經濟戰略指導小組」,由本人擔任召集人,結合行政院卓院長領導的「經濟發展委員會」;未來推動台灣經濟發展,將由國安團隊與行政院分工合作,針對處理上述各項結構性課題,擬定策略及執行方案,團結朝野、企業界及民間團體力量,共同努力將台灣經濟推升到全新的境界。台美貿易協議簽署後,將在雙方完成內部程序後生效實施。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送立法院審議,包括上個月簽署的「台美投資備忘錄」將一併函送立法院。我特別要籲請立法院全力支持並盡快通過,為加速台灣產業及經濟轉型升級,還有深化台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鋪平道路,開創新局。各位親愛的國人同胞,當全球都苦於疫情、苦於供應鏈重組、苦於關稅壁壘的時候,因為台灣的強大,因為全體國民的團結,台美貿易談判才能夠談出好的結果。這份榮耀屬於每一位努力打拚的台灣人。是大家的實力,讓台灣在世界上發光。請大家對自己有信心,我們已經證明,台灣有能力走向世界,也有實力贏得尊重。讓我們一起把握這個機會,迎向一個更安全、更強大、更繁榮的未來。

停車場見「3人4箭頭」標誌代表什麼? 內行曝真相:國際通用

「3個人形、4個箭頭」這樣的告示牌代表什麼意思?有一名女網友在停車場看到這樣的圖案,讓她百思不得其解,不懂到底有什麼含意,於是上網發文求助大家幫忙解答。貼文引起熱議,有內行人解釋這個標誌代表「緊急集合地點」,通常設置於辦公大樓、學校等公共區域。從原PO在臉書「路上觀察學院」貼出的照片看到,這個告示牌安置在她公司旁邊的停車場內,上面畫有3個人形圖案,四個角落各畫有箭頭指向人形,她看不懂這是什麼牌子,因此上網詢問「誰能告訴我,這個告示牌是什麼意思?」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搞笑,「拍照時要注意所有人是否都入鏡」、「兇手通常是中間那個人」、「好像是提醒C位在這裡的標誌」、「『就是他!』沒立中柱的標記」、「這是三缺一的告示牌!你看到了,就要加入啦」、「有三個人時,有事找中間那個」、「三人同行、一人免費」。內行人則解釋這是「緊急集合地點」(EmergencyAssemblyPoint)的國際通用圖示,當火災、地震或其他緊急狀況發生時,指示員工或民眾前往預先指定的安全區域進行清點人數與後續避難。標誌常見於辦公大樓、學校、大學或工廠的室內外空間。

單純偷拍兒少不構成違反意願 不能判7年以上重罪

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加重刑度要件,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統一見解終結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title="單純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加重刑度要件,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統一見解終結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單純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加重刑度要件,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統一見解終結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單純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卅六條第三項「違反本人意願」加重刑度要件,因實務見解有歧異,各法院量刑不一,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統一見解終結爭議,裁定不構成「違反意願」要件,不能判七年以上重罪,應以同條第一項論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黃姓男子三年前六度在書局、超商手機偷拍七名兒少裙底和褲底,一審依同法第卅六條第一項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兩年並宣告緩刑五年,二審認定構成「違反本人意願」要件,改依第卅六條第三項加重判四年二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認為偷拍兒少性影像,應僅適用同條第一項規定,不構成「違反本人意願」加重要件,經徵詢其他各庭,有兩庭贊同刑七庭見解,有五庭不同意,另一庭表示在公共空間以手持裝置偷拍才同意。刑七庭認為適用法律問題有原則重要性,且各庭見解分歧,提案大法庭裁判。在大法庭尚未宣示前,各地法院有多件已辯論終結的兒少性影像案,裁定再開辯論,就等大法庭一錘定音。大法庭認為兒少自主判斷能力未健全,居於不對等權力弱勢地位,偷拍性影像侵害兒少性隱私,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確實屬於禁止的性剝削行為,且偷拍身體隱私部位,足以造成羞恥或引起性欲,即應認定為兒少性影像,不局限以「性活動」為要件。大法庭指出,第卅六條第一項未限制兒少知情與否要件,無論兒少是否知情,只要拍攝兒少性影像即適用此規定,偷拍也包含在內;同條第三項採「雙行為論」,意思是除拍攝兒少性影像之外,還要有「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法」作為要件,妨害兒少決定自由,才會適用此規定。大法庭認為單純偷拍既沒有強暴、脅迫等手段,且被害兒少始終不知情,更沒有壓抑兒少意思自由,只能以同條第一項處罰;另若有招募、容留或媒介等行為,則適用同條第二項加重處罰,若有營利意圖,則依同條第四項再加重二分之一刑度。大法庭也舉例,如「創意私房」偷拍兒少性影像又上網販售牟利,即依第四項規定刑度加重二分之一;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女童,並強拍性影像,依第三項規定論處七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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