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103年大寮紅豆節活動 ~元氣在大寮攝影比賽
2014/10/24 15:28:52瀏覽550|回應0|推薦7

高雄市大寮區103年紅豆節活動

元氣在大寮攝影比賽

一、活動目的:

    期能使國人透過鏡頭,紀錄下大寮特色多元的產業生態與人文風情,來發現高雄市大寮轄區內觀光、農業文化及鄉土風情的新風貌,達到行銷大寮風情、推廣生態觀光之目的。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主辦單位:高雄市大寮區公所、高雄市大寮區農會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暨相關附件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daliao.gov.tw/2014redbean)下載填寫。

四、攝影主題:

    以高雄市大寮區內的人文風景為攝影標的,拍出符合您認為最能代表該主題的照片參加比賽,搭配大寮在地的人文、歷史、節慶元素,展現在地文化特色與社造成果,營造紅豆故鄉的氣氛主題

五、參賽辦法:

     1.參賽作品為民國10310月以後所拍攝,且須為未曾發表參賽得獎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如已發表或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及獎狀。

     2.投稿件數:每人投稿件數,合計不得超過10件。

六、作品規格:

     1.所有參賽作品不得經電腦合成、加色、加字及彩繪。

     2.作品全部以數位影像交件,長寬畫素須達3200*2400以上,檔案大小需3MB以上。(檔案副檔名限為TIFF檔、JPEG);另自行將照片數位影像電子檔張貼於【數位影像張貼表(附件三),並說明作品名稱、拍攝時間、拍攝地點及情境說明(150字內)

     3.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未符合資料,恕不另寄回)

七、收件方式:  

     1.應以本名投稿,每件作品請填寫一份「報名表」(附件一)、「作品著作權轉

       讓及共同所有同意書(附件二)及「數位影像張貼表」(附件三)各一份。

     2.e-mail收件:作品以數位檔傳至指定信箱,作品檔名需與報名表相同,即書

                    寫成「姓名-作品名稱 」。

     3.郵寄或親自送件:

            收件人:凱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址:80453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0718樓之2號「大寮紅豆節攝影比賽小組收」

              話:07-5536672 盧小姐(週一至週五1000~1800)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勿再向主辦單位追討作品,本次活動需自行負擔郵

       資等相關費用。

八、收件日期:請於1031121()1200前寄送至比賽專用電子信箱(kellycompany1@gmail.com),所有參賽獲獎作品將於103年大寮紅豆節活動會場展出(103126日及127)

九、評審方式:

1.專業評審:評分方式為主題內容40%(請詳列作品拍攝時間/地點,並以優質

             文字敘述拍攝意念)、創意度30%、技巧性(含構圖及光影)30%

2.獎勵獎項:參加作品將依評分選出冠軍獎項等33名,獎項內容如下:

             冠軍1名:獎狀+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亞軍1名:獎狀+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季軍1名:獎狀+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佳作30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3.本活動之冠軍、亞軍、季軍得獎者不得重複,其它獎不在此限。

4.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得獎名單將於大寮紅豆節活動官網上公布,並另行通知領獎等相關事宜。

十、注意事項

    參加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等物品。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掘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十一、使用權屬:

      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大寮區公所所有,本所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

      等行使一切重製及「非營利目的」之公務用途、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

      酬;但著作者得以其作品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十二、活動洽詢單位:

      凱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07-5536672 盧小姐(週一至週五1000~1800)

      或高雄市大寮區公所農業課:07-7813041232曾先生

十三、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將以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3x3&aid=1841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