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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26 02:51:58瀏覽19|回應0|推薦0 | |
花蓮一名女子,到朋友家吃飯聊天,過程中因為喝了一杯高粱酒,怕返家時被臨檢,決定不騎機車,改騎電動自行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警方攔下,依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這才知道,原來除了一般汽機車,只要酒後騎乘有引擎動力的「慢車類」,還是違規。女子按著頭,想辦法讓自己清醒,但她實在喝多了,根本不曉得自己犯了什麼錯。到朋友家裡吃飯,喝了一杯高粱,想說不騎車就沒事,改騎電動腳踏車回家,沒想到,經過還是被警察擋下來,實施酒測。花蓮北昌所長張淑光:「中山路跟吉峰路路口,攔查一部電動機車,那這個電動機車攔下來後,發現婦人有酒味實施酒側,酒側值是0.54。」酒測值超標,除了罰錢,還得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當場把女子嚇哭,因為她根本不知道這樣違規。民眾方先生:「(知道會有罰責嗎?),不知道,(那可以騎單車嗎?),可以,(那電動車呢?)也可以,(會不會被罰?)不會。」民眾:「(那可以騎電動車嗎?),不行,(腳踏車呢?),也不行。」民眾王先生:「(知道會被罰?),知道啊。」警方表示,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這些有引擎動力的車種,雖然沒有牌照,但仍算慢車類的一種,只要酒駕超標,一律屬公共危險罪,一樣會開罰300~600元。(民視新聞吳政諺花蓮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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