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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旅館惡房客 拿錢落跑
在法拉盛Ash大道夾邦恩街(Bowne St.)某家庭旅館租一個床位的中年華裔男子邸千,日前向警方指稱房東把門反鎖、扔他東西等多種惡劣手段企圖非法驅趕。房東孫先生則稱,雙方糾紛是因邸千欠龐大賭債,沒從他那裏借到錢而報警。警方介入後,雙方終於和解,邸千帶著房東借他的數百元日前搬出家庭旅館,並留下一封給房東的信,作為借據。
房客邸千投訴稱,房東孫先生得知市樓宇局(Building Department)要來檢查後,開始驅趕房客,因他不肯搬走,多次把門反鎖,扔掉他放在冰箱的食物和一些日用品,還企圖把他的行李箱扔到街頭。
針對這起投訴,孫先生表示,「這房客不久前因攻擊罪被捕,釋放後沒錢,我出於好心讓他住進來,勸他改惡從善。」
孫先生指出,雙方此次沖突的起因是賭博,「上月20日,他說賭博輸掉老板讓他辦事的錢,不還錢工作就沒了,因此開口向我借1000元,我沒借他,後來了解到他把離婚賣房剛分到的錢也輸掉了,而且向幾個人借錢還沒還」。
「因為我不借他錢,他就不付租金並威脅稱,這個家庭旅館非法,他就在這裏不走,而且要去舉報,讓旅館開不下去。這種情況下,我決定關閉家庭旅館,讓其他住客搬走。沒想到,他開始搞破壞,弄壞電飯鍋、撬門、砸鎖、威脅,朝我臉上吐口水,拳頭在我眼前晃,嚇得我們不敢進屋。」
關於邸千投訴他換鎖一事,孫先生指出,對方聽說如果房東換鎖,警察可以逮捕房東,於是就以換鎖為由,兩次從逃生樓梯爬到四樓,從窗口進入。孫先生解釋,他開始並沒有換鎖,後來不得已才換鎖是因為邸千在鎖心裏塞了牙簽。
孫先生強調,「我並沒有扔他的行李,現在他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前幾天,想向我要3000元,最少2500元,說拿到錢馬上就搬走。我最終給了他700元,他在周二早上搬走了,還寫了一封給我的道歉信,此事也算告一段落」。
孫先生指出,紐約有上千家家庭旅館,數以萬計的華裔房東分租床位給打工者。家庭旅館和分租都不合法規,但卻為眾多收入不高、以打工為生、甚至要寄錢回國的華裔移民提供很多便利、降低他們的生活成本,為政府解決一些社會問題。
世界日報記者/紐約報導
July 28, 2015
邸千,男,1971年2月出生,遼寧省大連市人,現居紐約法拉盛,職業是送貨司機。嗜好抽煙賭博,打架鬥毆,詐騙,欠債不還,誣告債主及房東。有犯罪被捕入獄記錄。
紐約華裔房主遭遇“租霸” 房客欠半年房租拒搬家
中新網7月22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遇上這樣的租客真是…”面對他的無賴“租霸”房客,陳先生無奈地搖著頭嘆了一口氣。盡管惡租客欠6個月房租不交,法庭仍然更多保護房客利益。被告知只能按法律程序走,不能硬趕房客,房東陳先生十分無奈。
陳先生在布魯克林羊頭灣擁有一棟三家庭房,一年多以前,一名白人租客通過中介介紹租了陳先生的一室一廳,沒想到卻開始了漫長的房東房客糾紛。
陳先生說,該“租霸”房客在欠下6個月房租後,陳先生決定要趕客,他按照法律程序向租客發出了通知,要求他在30天內搬走,並向法庭指出他欠租6月的行為。
法庭判決租客須在6月25日前歸還2個月房租,並在31日前搬走。然而房客在期限內既沒還錢,也沒有搬走。於是陳先生花錢找了Marshal,準備在7月16日趕人,而就在前一天的15日,了解法律程序的租客上庭上訴要求延期,結果驅逐令在當日即刻被暫停。
無奈之下陳先生來到布魯克林亞總會和黎保利律師樓聯合每周一在布魯克林金皇庭酒樓舉辦的法律咨詢求助。
然而接受咨詢的吳聖洋律師指出,“只能依法律走”,紐約州的法律更多保護房客而非房東,房客收到驅逐令後,在30天內還有一次上訴機會,現在他的房客正是利用這次機會繼續“白住”,而作為房東 的陳先生還是要繼續上庭,看法庭下一步決定是什麽。
吳聖洋律師指出,在紐約房東趕房客並非易事,不管有沒有租約,都必須按照法律程序,先提前30天發出驅逐令,如果房客在規定期限內不搬,房東也不能隨意挪動房客物品,必須由第三方Marshal來執行。一旦房客對驅逐令提出上訴,房東也只能乖乖等待應訴。
中國新聞網
201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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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