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跟朋友聊起租屋這事,才發現現在房東圈都在瘋「公益出租人」這套。大家不約而同在問,「出租還要當公益?」、「房子租給誰比較划算?」
租客半夜漏水?誰來當這出家庭戲的主角?
我自己就是個超典型房東。以前自認聰明,不讓代管公司抽成,結果卻變成24小時客服。裝馬桶找誰修?漏水責任歸誰?退租後地板髒怎麼辦?每次都要溝通、扯皮,光處理租客問題就夠心累。
- 帶看時間常碰上班長會議
- 租客背景不好還要重簽
- 裝置出問題永遠在溝通
有次看中包租代管的服務內容,居然有租客篩選、保固責任分擔、房屋維修支援...這不比當房東輕鬆得多?更棒的是,透過這方式出租還能申請公益出租人資格。
稅務小秘密:合法出租反而有折扣
最令老房東驚訝的是稅務差異。有個開了七間套房的阿姨跟我透露,自從申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後:
- 房屋稅打7折
- 地價稅有10%免稅
- 綜合所得稅每戶最多省3萬元
「以前總想反正不開發票就不用報稅,結果去年被查被罰了。」她邊喝茶邊說。現在我們這群朋友見面,聊租房時都先問能不能申請公益出租人資格。
常見誤解一次破解
有網友問:「參與社宅不是要低於市價租出去?」其實不然!我之前出租的套房,包租代管公司照市價出價,而且空屋狀態還縮短40%。
Q:申請後還能自住嗎?A:可以!只要在契約上宣告自住房東仍可居住,只是多一層保障。反而是自住申請公益出租人,還能享有特別房屋稅額。
說真的,現在選擇包租代管不是因為「做公益」,而是發現合法出租反而更自由——不用每天當房屋維修隊長,還能合法節稅,誰不願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