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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0 16:51:27瀏覽1108|回應2|推薦0 | |
101年台北松山奉天宮攝影比賽簡章 一、 活動宗旨 二、主辦單位 松山奉天宮 三、承辦單位 聯合報 四、攝影主題 松山奉天宮建築、活動或信眾虔敬之美。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2號 電話:02-27279765 五、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的人士皆可參加,每人不限參賽作品數量。 六、收件日期 即日起自101年10月10日(以E-MAIL日期為準) 七、作品規格 1.101年6月以後拍攝之作品。 2.檔案至少需為 600萬像素以上。 3.電子檔檔名請依照姓名 _作品名稱來命名,例:王大明_奉天耀日。 4.參賽資料不齊者不予評審。 八、 獎項及獎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金獎 1名 30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銀獎2名 15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銅獎 3名10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優選獎30名5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九、收件方式 1.請e-mail寄到udnmtp@gmail.com信箱。主旨註明參加「101年松山奉天宮天公盃攝影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2.或燒錄光碟寄至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聯合報業務部發行展業中心企劃組 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參加奉天宮攝影比賽」。 3.請載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手機、參賽篇名。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十、 洽詢電話 02-86925588轉3976林小姐、2335鄧先生 十一、成績公佈 評選後以專函通知,並公告於松山奉天宮活動部落格http://blog.udn.com/udn11342/article。 十二、 頒獎日期及地點 國曆101年11月11日上午,松山奉天宮(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2號) 十三、 附 則 1、參賽作品詳寫各項資料。 2、參賽作品須以本名投稿,並未曾公開發表,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 作權。 3、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 加字及合成、彩繪。 4、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 項者,應繳回獎品等物品。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 自行負責。 5、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同意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 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 7、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均需依法繳納稅額。 8、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上公 佈,不另行通知。 9、參加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松山奉天宮攝影比賽最新公告
1.因本比賽反應熱烈,信箱時有異常,懇請改傳以下信箱:
2.或寄光碟至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業務部企劃組 林小姐收
3.截稿日因逢假日,郵寄收件截稿日順延一天(以郵戳為憑),電子信箱傳送部分仍維持10/10日24時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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