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1/28 23:10:09瀏覽188|回應0|推薦0 | |
嗆檢察官「造孽」 判拘役20天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00604.shtml 不論檢查官、法官跟律師是否得到民眾敬重獲較高的社會地位 全靠自己平日奉公守法及所作所為是否符合人性常理 像判貪污者無罪的法官、像害人不淺又違法亂紀的檢查官及只為錢辯護的律師 這些人都是社會大眾所唾棄 相信這個社會上也不是只有黃嫌一人瞧不起檢查官 像本案的檢查官、法官如果認為用公權力就可以嚇阻人民對他們的輕蔑態度 那就大錯特錯了,就像這個判決令人可笑一般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