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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16:49:06瀏覽52|回應2|推薦0 | |
屏東市長林恊松與市代會主席蕭國亮2人涉嫌在購買禮品時貪污,夥同市代會總務與廠商各詐取財物200多萬元及50餘萬元,屏東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2人提起公訴。
另外被提起公訴的還有屏東市代會葉姓總務及周姓廠商及周的吳姓員工。
由於林恊松與蕭國亮否認犯罪,檢察官要求法院從重量刑,林恊松與蕭國亮目前都在押,市長由縣府派程清水代理。檢方表示,案件今天移審,是否再續押,由法官裁定。
檢方表示,國民黨籍的林恊松從民國101年至107年擔任市代會主席期間利用購買茶葉,由葉姓總務交代周姓廠商填具不實收據與發票,詐取次數共168次,林恊松與葉及周共同詐得新台幣137萬5500元。
另外,檢方表示,民國106年至107年間,林恊松為詐取主席特別費,指示葉開立不實收據核銷,葉仍請周姓廠商協助,2年期間,林恊松與葉姓總務用同樣方法50次,共詐取99萬4950元。
現任主席蕭國亮從108年至109年,以為民服務費及主席特別費購買茶葉及禮品,同樣由葉姓總務與周姓廠商開立不實收據核銷,詐取56萬餘元。
另外,檢方指出,葉姓總務與周姓廠商在維修市代會冷氣上也開立不實發票,共詐取27萬餘元。
林恊松與葉姓總務及周姓廠商在茶葉、禮品採購詐得237萬450元,蕭國亮部分共詐得57萬餘元,檢方表示,依規定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法官追徵價額。
檢方向法官建議,林恊松在此案所認定犯罪時間及其後3年,新增現金異常資金915萬5000元,林恊松無法提出合法說明及合法來源證明,如果林恊松無法向法官提出合法來源證明,請法官將這900多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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