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婚姻不夠癢 12年才真癢更新日期:2010/07/17 15:41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倫敦「每日郵報」(Daily Mail)網站今天報導,傳統而言,
愛與感情會隨著幻想的破滅與失望而消逝。但是撐得過「
7年之癢」夫妻,
最好別太得意。
根據調查,現代婚姻真正威脅是「12年之癢」。
該報指出,
大多數離婚案件都是夫妻在一起生活10年多之後才離異。
越來越多人把分手原因歸咎於「
日漸疏離」或「
不再相愛」。
經濟不景氣給家庭帶來壓力,過去2年,以此原因仳離的夫妻成長了
4倍。
逾1/4離婚案件依舊是婚姻出軌。
「7年之癢」理論其實是根據性感女神瑪麗蓮夢露
(Marilyn Monroe)在1950年代主演的同名電影。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accountancy group)針對
英國90家大型家庭紛爭律師事務所記載的案例作調查,結果呼應2009年公布的數字,
婚姻關係很可能在持續到快12年時才離異。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法庭暨調查事務部的朗沃斯(Sally Longworth)說:
「這多少破除了婚姻會在7年後失敗的古老神話。」
他說:「
不可能有任何科學理由,能解釋為何有婚姻成功、有的卻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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