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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申請
2009/05/09 22:45:36瀏覽23|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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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訊息】
轉知文建會辦理「藝術介入空間計畫」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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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理念:
1.促進民眾對生活美學的重視及期待,達到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的理想
2.深耕藝術環境,提昇大眾對於空間美學的認識與參與,促進觀光產業發展
二、申請對象: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美術館、基金會、文化中心、法人、大專院
校、社團等民間團體或組織。
三、補助條件:
(一)執行地點必須以縣市鄉鎮之大區域公共空間為主(含其週邊可被觀賞之
私領域),以配合景觀路線,美化或整頓重要觀光景點之周邊區塊者為優
先考量。
(二)申請單位應邀請相關景觀、建築、空間設計專家、藝術工作者(含影像、
聲音、文字、網路、繪畫、雕塑、裝置、新媒體、表演、教育劇場等領域)
參與,永久性或暫時性設置(應說明暫時性之必要)均可。
(三)創作理念及計畫內涵須與當地土地、環境有關,並強調民眾參與及交流
(不含依法設置中之公共藝術)。
(四)執行內容有助提昇整體公共空間視覺景觀或公共設施美感特質,促進觀
光產業發展,包括地方藝文的推廣、美化環境、營造藝術場域、藝術展演
、出版專輯、刊物、DM、特色商品開發等。
四、辦理期程:核定日起12個月止。
五、補助經費:
(一)補助計畫所需之部分經費,如藝術品創作及設置費、規劃設計費、材料
費、工程製作費及其他資本性之支出或相關活動之經常性支出等,但不包
含受補助單位之人事及行政管理費。
(二)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詳細訊息,請見http://www.cca.gov.tw/law.do?method=find&id=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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