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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5 05:35:00瀏覽7|回應0|推薦0 | |
眾所週知,鴉片戰爭的爆發乃源於英人販賣鴉片以彌補其在華的貿易逆差。而鴉片之所以被選為貨物大量傾銷中國,除了其可令人上癮以致英人可從中取得大幅利益外,更重要是中國十三家行對英國商人的種種壓制。 西方史家好稱鴉片戰爭為「商貿戰爭」,此絕非無的放矢。只不過,原來早在唐代,中國已曾因外貿與外來商人發生衝突。 高宗光宅元年(甲申,公元六八四年),有一廣州都督路元睿,由於性格暗懦,縱容僚屬驕恣妄為,有商舶至廣州,僚屬侵凌不已。外商因此心感不滿。 秋,七月,戊午,廣州都督路元睿為崑崙所殺。元睿暗懦,僚屬恣橫,有商舶至,僚屬侵漁不已。(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令情況更嚴重的是,外商向元睿投訴,元睿反將外商拘捕,外商投訴無門。 商胡訴於元睿,元睿索枷,欲系治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外商既不可從正常渠道改變被壓迫的情況,其於是只可採取非常手段。路元睿及其左右十餘人終於被殺。 群胡怒,有崑崙袖劍直登聽事,殺元睿及左右十餘人而去,無敢近者,登舟入海,追之不及。(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由於殺手已「登舟入海」,唐室追究無門。 這件事若然發生在清中葉,其必引起領事裁判權的爭議。後人未有對此事加以細心觀察、分析,此終令日後的清政府重蹈歷史的覆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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