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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李林甫專權
2014/08/06 06:32:00瀏覽6|回應0|推薦0
公元七四二年,玄宗聽從群臣的建議,改年號為「天寶」。

春,正月,丁未朔,上御勤政樓受朝賀,赦天下,改元。(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甲寅,陳王府參軍田同秀上言:「見玄元皇帝於丹鳳門之空中,告以『我藏靈符,在尹喜故宅。』」上遣使於故函谷關尹喜臺旁求得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壬辰,群臣上表,以「函谷寶符,潛應年號;先天不違,請於尊號加『天寶』字。」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年號雖改,腐敗的政治風氣卻依舊。

細觀當時被玄宗重用的官員 (如楊慎矜、韋堅、王鉷),他們每以善於理財見稱 (嚴格言之,當為:善於開辟財源),卻缺乏一份道德責任感。

初,宇文融既敗,言利者稍息。及楊慎矜得幸,於是韋堅、王鉷之徒競以利進,百司有利權者,稍稍別置使以領之,舊官充位而已。堅,太子之妃兄也,為吏以幹敏稱。上使之督江、淮租運,歲增巨萬;上以為能,故擢任之。王鉷,方翼之孫也,亦以善治租賦為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這和玄宗需要面對龐大的軍費開支自然不無關係。

尤有進者,「口蜜腹劍」的李林甫於朝中日益專橫,經常排斥異己。

據史載,受李林甫排斥的人主要有以下三類:

(1) 才望、功業超過李林甫自己的人。

(2) 為玄宗所重用,權勢、官位將威脅李林甫自己的人。

(3) 擅長文學的官員。

李林甫為相,凡才望功業出己右及者,必百計去之;尤忌文學之士,或陽與之善,啖以甘言而陰陷之。世謂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盧絢、嚴挺之、齊澣,皆曾遭到李林甫的疑忌、排斥。

上嘗陳樂於勤政樓下,垂簾觀之。兵部侍郎盧絢謂上已起,垂鞭按轡,橫過樓下;絢風標清粹,上目送之;深歎其蘊藉。林甫常厚以金帛賂上左右,上舉動必知之;乃召絢子弟謂曰:「尊君素望清崇,今交、廣藉才,聖上欲以尊君為之,可乎?若憚遠行,則當左遷;不然,以賓、詹分務東洛,亦優賢之命也,何如?」絢懼,以賓、詹為請。林甫恐乖眾望,乃除華州刺史。到官未幾,誣其有疾,州事不理,除詹事、員外同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上又嘗問林甫以「嚴挺之今安在?是人亦可用。」挺之時為絳州刺史。林甫退,召挺之弟損之,諭以「上待尊兄意甚厚,盍為見上之策,奏稱風疾,求還京師就醫。」挺之從之。林甫以其奏白上云:「挺之衰老得風疾,宜且授以散秩,使便醫藥。」上歎吒久之;夏,四月,壬寅,以為詹事,又以汴州刺史、河南採訪使齊澣為少詹事,皆員外同正,於東京養疾。澣亦朝廷宿望,故並忌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李林甫的所作所為,不啻令唐室人才凋零,使不良的政治風氣雪上加霜。

儘管李林甫所舉薦的牛仙客於天寶元年 (公元七四二年) 七月逝世,其職位由李適之接任。

辛未,左相牛仙客薨。八月,丁丑,以刑部尚書李適之為左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李林甫的權勢依然有增無減。

得到玄宗重用的楊慎矜,不敢公然開罪李林甫。

(天寶二年,公元七四三年)上以右贊善大夫楊慎矜知御史中丞事。時李林甫專權,公卿之進,有不出其門者,必以罪去之;慎矜由是固辭,不敢受。五月,辛丑,以慎矜為諫議大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林甫見慎矜「屈附於己」,反以慎矜為御史中丞,充諸道鑄錢使,時為天寶三載 (公元七四四年) 九月。

李林甫以楊慎矜屈附於己,九月,甲戌,復以慎矜為御史中丞,充諸道鑄錢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裴寬深得玄宗信任,有入朝拜相的可能,林甫疑忌之,其終被貶為睢陽太守。

(天寶三載,公元七四四年,十二月)戶部尚書裴寬素為上所重,李林甫恐其入相,忌之。刑部尚書裴敦復擊海賊還,受請托,廣序軍功,寬微奏其事。林甫以告敦復,敦復言寬亦嘗以親故屬敦復。林甫曰:「君速奏之,勿後於人。」敦復乃以五百金賂女官楊太真 (案:楊玄琰之女,壽王瑁的妃子,後為玄宗所看中,請其出家為女道士,號「太真」,以掩人耳目。不久被招納為貴妃) 之姊,使言於上。甲午,寬坐貶睢陽太守。(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裴敦復平定海盜有功,深受玄宗重用。李林甫對此心存妒忌,其於是陷害敦復,使之被貶。

(天寶四載,公元七四五年)乙巳,以刑部尚書裴敦復充嶺南五府經略等使。五月,壬申,敦復坐逗留不之官,貶淄川太守,以光祿少卿彭杲代之。上嘉敦復平海賊之功,故李林甫陷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張垍原為駙馬 (張說之子,娶玄宗女寧親公主為妻),任職兵部侍郎,與林甫無怨無仇。然而,由於他與李適之共事,適之又因爭權與李林甫有隙,林甫於是不放過張垍及兵部眾人,對之加以誣害。

(天寶四載,公元七四五年)李適之與李林甫爭權有隙。適之領兵部尚書,駙馬張垍為侍郎,林甫亦惡之,使人發兵部銓曹姦利事,收吏六十餘人付京兆與御史對鞫之,數日,竟不得其情。京兆尹蕭炅使法曹吉溫鞫之。溫入院,置兵部吏於外,先於後廳取二重囚訊之,或杖或壓,號呼之聲,所不忍聞;皆曰:「苟存餘生,乞紙盡答。」兵部吏素聞溫之慘酷,引入,皆自誣服,無敢違溫意者。頃刻而獄成,驗囚無榜掠之迹。六月,辛亥,敕誚責前後知銓侍郎及判南曹郎官而宥之。垍,均之兄;溫,頊之弟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觀乎林甫之爪牙羽翼,如吉溫 (吉頊之孫,玄宗初不用他,後因其投靠李林甫,逐漸冒起)、羅希奭等人的處事作風,莫不帶有武則天時期酷吏 (周興、來俊臣為其中代表) 的影子。

溫始為新豐丞,太子文學薛嶷存溫才,上召見,顧嶷曰:「是一不良人,朕不用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蕭炅為河南尹,嘗坐事,西台遣溫往按之,溫治炅甚急。及溫為萬年丞,未幾,炅為京兆尹。溫素與高力士相結,力士自禁中歸,溫度炅必往謝官,乃先詣力士,與之談謔,握手甚歡。炅後至,溫陽為驚避。力士呼曰:「吉七不須避。」謂炅曰:「此亦吾故人也。」召還,與炅坐。炅接之甚恭,不敢以前事為怨。他日,溫謁炅曰:「曩者溫不敢隳國家法,自今請洗心事公。」炅遂與盡歡,引為法曹。及林甫欲除不附己者,求治獄吏,炅薦溫於林甫;林甫得之,大喜。溫常曰:「若遇知己,南山白額虎不足縛也。」時又有杭州人羅希奭,為吏深刻,林甫引之,自御史台主簿再遷殿中侍御史。二人皆隨林甫所欲深淺,鍛煉成獄,無能自脫者,時人謂之「羅鉗吉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竊以為這是開元治世之一伏流,至此終轉而成為政治上的主流。

有一京兆萬年 (今陝西省西安市) 人韋堅,其妻子是李林甫的舅父姜皎的女兒,和李林甫關係密切。然而,由於韋堅建造「廣運潭」有功 (見後文),得到玄宗的賞識,萌生入朝拜相的念頭。他又與李適之交好。林甫深恐他會對自己不利,其於是借故奪去韋堅的實權。

(天寶四載,公元七四五年)九月,癸未,以陝郡太守、江淮租庸轉運使韋堅為刑部尚書,罷其諸使,以御使中丞楊慎矜代之。堅妻姜氏,皎之女,林甫之舅子也,故林甫暱之。及堅以通漕有寵於上,遂有入相之志,又與李適之善;林甫由是惡之,故遷以美宮,實奪之權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李適之不久墮入李林甫的圈套,失去玄宗的恩寵。他與韋堅「同病相憐」,竟結成一夥。

(天寶五載,公元七四六年)李適之性疏率,李林甫嘗謂適之曰:「華山有金礦,采之可以富國,主上未之知也。」他日,適之因奏事言之。上以問林甫,對曰:「臣久知之,但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鑿之非宜,故不敢言。」上以林甫為愛己,薄適之慮事不熟,謂曰:「自今奏事,宜先與林甫議之,無得輕脫。」適之由是束手矣。適之既失恩,韋堅失權,益相親密,林甫愈惡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李林甫雖然權傾朝野,但他所得的權位畢竟是來自玄宗的信賴。天寶五載時,玄宗已是六旬老翁了。林甫為日後打算,自然不能不考慮到太子李亨與自己的關係。可是,太子李亨本非自己所立,其與林甫之疏離可知。再者,韋堅同時是太子妃的兄長,李亨焉有捨棄近親而幫助外人之理?思慮及此,林甫不時畏懼,急欲「先下手為強」,有「有動搖東宮」之種種舉措。

初,太子之立,非林甫意。林甫恐異日為己禍,常有動搖東宮之志;而堅,又太子之妃兄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適逢太子之好友皇甫惟明於西北邊境屢立戰功,權力益大,對林甫專權頗有不滿之感。

皇甫惟明嘗為忠王友,時破吐蕃,入獻捷,見林甫專權,意頗不平。時因見上,乘間微勸上去林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危機迫在眉睫,林甫於是派遣楊慎矜暗中窺伺皇甫惟明之所為。

林甫知之,使楊慎矜密伺其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終於,韋堅以外戚身份與邊將皇甫惟明相會,給予李林甫口實。林甫直接上奏玄宗「堅與惟明結謀,欲共立太子」。結果,韋堅、皇甫惟明被捕下獄。

會正月望夜,太子出遊,與堅相見,堅又與惟明會於景龍觀道士之室。慎矜發其事,以為堅戚里,不應與邊將狎暱。林甫因奏堅與惟明結謀,欲共立太子。堅、惟明下獄,林甫使慎矜與御史中丞王鉷、京兆府法曹吉溫共鞫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負責審訊的官員如吉溫等俱為林甫之爪牙,加上玄宗之猜疑,韋堅、皇甫惟明終被貶官。

上亦疑堅與惟明有謀而不顯其罪,癸酉,下制,責堅以干進不已,貶縉雲太守;惟明以離間君臣,貶播川太守;仍別下制戒百官。(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太子李亨痛失左右手,其於朝中的形勢更趨孤立。

不過,最慘痛的莫過於李適之。適之後來轉任太子少保,不復再理政事。時為天寶五載 (公元七四六年) 四月。

韋堅等既貶,左相李適之懼,自求散地。庚寅,以適之為太子少保,罷政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李林甫猶如一頭張牙舞爪的猛虎,百官皆對之加以避忌,以免惹禍上身。

其子衛尉少卿霅嘗盛饌召客,客畏李林甫,竟日無一人敢往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林甫以擅長老莊之學、「專用神仙符瑞取媚於上」的陳希烈為新任宰相。自此以後,中央朝政全面由李林甫一人所把控,「三省」互相制衡的功能消弭於無形,唐室之政運更衰。

以門下侍郎、崇玄館大學士陳希烈同平章事。希烈,宋州人,以講老、莊得進,專用神仙符瑞取媚於上。李林甫以希烈為上所愛,且柔佞易制,故引以為相;凡政事一決於林甫,希烈但給唯諾。故事,宰相午後六刻乃出。林甫奏,今太平無事,巳時即還第,軍國機務皆決於私家;主書抱成案詣希烈書名而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韋蘭、韋芝為其兄長韋堅訟冤,引用太子之言,激得玄宗大怒,二人被貶官。

將作少匠韋蘭、兵部員外郎韋芝為其兄堅訟冤,且引太子為言;上益怒。太子懼,表請與妃離婚,乞不以親廢法。丙子,再貶堅江夏別駕,蘭、芝皆貶嶺南。然上素知太子孝謹,故譴怒不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林甫趁機挑撥,指「堅與李適之等為朋黨」,朝中良才被貶地方者更多。

李林甫因言堅與李適之等為朋黨,後數日,堅長流臨封,適之貶宜春太守,太常少卿韋斌貶巴陵太守,嗣薛王琄貶夷陵別駕,睢陽太守裴寬貶安陸別駕,河南尹李齊物貶竟陵太守,凡堅親黨連坐流貶者數十人。斌,安石之子。琄,業之子,堅之甥也。琄母亦令隨琄之官。(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被貶官員如韋斌、裴寬、李齊物 (李神通之曾孫,曾穿三門運渠) 皆和韋堅友好,換句話說,即屬太子李亨陣營的人。李林甫如此「一網打盡」,太子羽翼被翦除,形勢更加險峻。

(天寶元年,公元七四二年,正月)陝州刺史李齊物穿三門運渠,辛未,渠成。齊物,神通之曾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天寶六載 (公元七四七年),皇甫惟明、韋堅兄弟、李適之及其兒子、王琚被李林甫迫害至死,獨裴寬「叩頭祈生」,倖免於難。

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貶所賜皇甫惟明、韋堅兄弟等死。羅殺奭自青州如嶺南,所過殺遷謫者,郡縣惶駭。排馬牒至宜春,李適之憂懼,仰藥自殺。至江華,王琚仰藥不死,聞希奭已至,即自縊。希奭又迂路過安陸,欲怖殺裴寬,寬向希奭叩頭祈生,希奭不宿而過,乃得免。李適之子適迎父喪至東京,李林甫令人誣告適,杖死於河南府。(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房融之子房琯由於與李適之友好,亦遭受牽連,貶宜春太守。

給事中房琯坐與適之善,貶宜春太守。琯,融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林甫得勢不饒人,他於是:

以「求韋堅罪狀」為名,大舉收捕循河及江、淮州縣的船夫、百姓。

(天寶六載,公元七四七年)林甫恨韋堅不已,遣使於循河及江、淮州縣求堅罪,所在收系綱典船夫,溢於牢獄,征剝逋負,延及鄰伍,皆裸露死於公府,至林甫薨乃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杜絕民間知識份子具有批評自己言行的機會,向玄宗進言:「舉人多卑賤愚聵,恐有俚言污濁聖聽」,主張由郡縣長官精選民間士人為官,不需直接經玄宗親自策問。

(天寶六載,公元七四七年)上欲廣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藝以上皆詣京師。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對策斥言其奸惡,建言:「舉人多卑賤愚聵,恐有俚言污濁聖聽。」乃令郡縣長官精加試練,灼然超絕者,具名送省,委尚書覆試,御史中丞監之,取名實相副者聞奏。既而至者皆試以詩、賦、論,遂無一人及第者,林甫乃上表賀野無遺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誣陷有入相可能的「西北兵鎮系統」指揮人王忠嗣。

(天寶六載)李林甫以王忠嗣功名日盛,恐其入相,忌之......夏,四月,忠嗣固辭兼河東、朔方節度;許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同上,十月)李林甫因使濟陽別駕魏林告「忠嗣嘗自言我幼養宮中,與忠王相愛狎」,欲擁兵以尊奉太子。敕征忠嗣入朝,委三司鞫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

中央政治的毒素擴展至人民的生活、外部兵鎮系統、官員之任用上,唐室距離癱瘓之期已然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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