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射箭協會98 年全國理事長盃射箭錦標賽暨2009 年亞洲射箭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壹、宗 旨:為推展射箭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積極進取之精神及積極備戰 2009 年亞洲射箭錦標賽並為我國增取最高榮譽,特舉辦本比賽。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射箭協會、台中縣政府
肆、協辦單位︰台中縣議會、台中縣中港高中、台中縣四箴國中
伍、承辦單位︰台中縣體育會射箭委員會
陸、活動日期︰
一、理事長盃:中華民國98 年9 月25 日起至98 年9 月 28 日止(共計四日)。
二、亞洲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賽:中華民國98 年9 月28 日下午。
柒、比賽地點︰台中縣立射箭場(台中縣梧棲鎮大智路一段646 號)
捌、參加單位︰凡本會會員,且已繳納本年度會費者,方得以各級學校、各縣市委員會或運
動俱樂部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玖、競賽制度:
一、競賽種類:反曲弓及複合弓
二、競賽組別:公開女子組及公開男子組
三、競賽項目:個人對抗賽及團體對抗賽
四、競賽距離: (一)排名賽:採全項單局。(二)對抗賽:70 公尺 。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之隊伍或人數未達射箭規則中3.7.4 時(各組報名不足6 隊或12 人不予舉行),得於報名截止時由主辦單位通知競賽組另安排併組或取消該賽程, 並通知原單位並退還報名費。
(二)各單位僅能由團體資格賽成績最優的一隊晉級團體對抗賽;複合弓項目不設團體賽。
(三)各組個人對抗賽錄取前64 名晉入對抗賽(四)各組團體對抗賽錄取前16 隊晉入對抗賽。
(五)如各組參賽人數未達對抗賽標準,則依射箭規則於技術會議中修訂。
(六)各組之團體對抗之出賽名單,請於排名賽後及團體對抗賽前一天,提交於大會記錄組;未提交者由大會依排名賽成績安排團體出賽名單。
(七)反曲弓與複合弓選手不得同時跨兩項目參加比賽,僅能擇一參賽。
※其餘詳細的比賽訊息,請上中華民國射箭協會活動訊息查閱
http://www.archery.org.tw/a_ctivities/a_ctivities_0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