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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1 17:39:06瀏覽785|回應0|推薦0 | |
您知道嗎? 行政院衛生署已實施食品業者 如未依規定投保,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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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中華民國除ㄌ萬萬稅之外、還有千千法要小心,不要辛 苦努力賺錢,結果沒注意到新法實施而賠ㄌ夫人又折兵 !! 省下來的錢,說不定就可以買一把比賽弓,好好跟我出 去戰場廝殺啦ㄏㄏ 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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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