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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8 21:10:31瀏覽526|回應0|推薦1 | |
台北縣主委盃十字弓越野錦標賽競賽規程
宗旨:為提倡全民運動,培養民眾親子關係,利用假日正當休閒活動 01主辦單位:台北縣體育會十字弓委員會。 02協辦單位:台北縣政府、台北縣議會 03指導單位:台北縣體育會、台北縣政府警察局 04 比賽地點:台北縣河濱公園越野運動場。 05 比賽日期:96年11月24~25日(星期例假日)。 06 公開練習:96年11月24日(星期六)下午二點(於比賽現場由裁判指揮)。 07 參加對象:凡是愛好十字弓射箭休閒運動之個人均可自備弓具報名依組參賽。 唯參賽十字弓組之選手需持有合法使用十字弓執照方可報名參賽。 08比賽方式:本次競賽共分10站由12~50公尺無標示距離,每站射3箭、共計30支箭為一回合、共分上、下兩回合、總計射60支箭滿分600分。 09分組報名:賽前每周六/日上午(11-12點)、(16-17點)、(20-21點)於本會樓下三峽靶場由本會總幹事公開鑑定選手分級判定、並依據分組參賽、鑑定測驗距離為20公尺每回合5支箭、射4回合共計20支箭。 A級(140分以上)、B級(140分以下)、C級(未參加測驗者)。 反曲式十字弓組(弓臂無裝設滑輪設計)、複合式十字弓組(弓臂裝有滑輪設計)。 完成測驗鑑定之弓具需貼上合格證貼紙、並領取參賽選手證。 10報名費用:即日起至96年11月20日為止,截止所有組別報名。 報名參賽選手每人需繳交200元參賽費用。 11報名方式: 報名參賽選手須提供十字弓許可證、登錄參賽名冊、可親自到本會繳納報名費用或郵寄個人資料及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參賽選手完成報名後一律公佈於本會公告欄內,領取選手證、並依據排列參賽靶位、比賽當天公佈於選手報到處。(02-8676-4983)龔總幹事洽詢。 12選手報到:所有參賽選手報到時間為96年11月25日 早上八點至九點三十分止。 所有參賽選手至報到處報到領取選手證、餐卷,報到時並請出示計分箭支檢視、登錄箭支註記編號,選手至報到組檢查弓具時需出示合法持有證件、領取參賽弓具合格證貼紙。 13獎 勵:A組取前6名頒發獎盃一座、(4柱型基座高腳獎盃)。限定參賽人數30人 B組取前6名頒發獎盃一座、(單柱型基座高腳獎盃)。限定參賽人數30人 C組取前6名頒發獎牌一面、(金、銀、銅、鋁吊牌)。無限定參賽人數 各組參賽人數未達10人則取消該組獎勵。 14備 註:A選手進入公開練習及正式比賽場地時,現場均須由大會裁判依序指揮、若未到達裁判指定射箭位置前沿途嚴禁拉弓上箭違者取消選手資格.若因違反規定使用弓具而發生意外時.該員需負全部意外刑責。 B本次活動十字弓組選手均可加裝任何瞄準器具參賽、可配戴護手套。 C本次活動之午餐大會僅提供選手及大會人員、家屬可至報到處登記代買。 若有未盡事宜將於本會公佈欄公告。
p.s.本屆活動中,有另外配合"三峽靶場"安排,試辦"手拉弓"項目,欲知詳情請親洽三峽靶場詢問,本處不另行說明,甘溫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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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運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