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現在式 (文/ 李家同) 轉貼
2006/07/10 11:33:26瀏覽738|回應1|推薦25

現在式 (/ 李家同)

老張是我的高中同學,他的一大特點是英文非常好,也常常教我們一些英文文法的規矩,在那個時候,我老是搞不清楚現在式和現在進行式的差別,也更搞不清楚現在式和過去式之間的差別。我到現在還記得老張警告我們不能輕易地用「現在式」,因為現在式往往有永垂不朽的意味。

比方說,假設有人已經去世了, 我們如果說:「 He was a good writer. 」,是指他生前是一位好的作家,但如果我們說:「 He is a good writer. 」,是指他雖然已經去世,世人仍然認為他是好的作家,頗有他已永恆的意思。所以我們在用現在式時,必須非常小心。 

由於老張非常聰明,他的事業也就很順利。 他在五十幾歲以後,所累積的財產已經相當可觀,因此他在五十五歲左右,就幾乎已是半退休狀態,將他創立的公司交給了專業人員經營,他和他太太兩人到處遊山玩水,世界上有名的地方,他們都去過了。

老張唯一的遺憾是他太太在晚年時心臟不好,令他完全沒有料到的是, 他太太居然有一天在睡夢中過世,雖然死得很安詳,可以說毫無痛苦可言,但是老張所受到的打擊,當然非筆墨所能形容。

他太太在家裡過世,在送到殯儀館之前,必須等檢察官和法醫來驗屍,這種情況之下,只有檢察官才能開立死亡證明,沒有死亡證明,一切殯葬事務都無法進行的。檢察官不是隨傳隨到的人,老張等了好久,才拿到他太太的死亡證明。 

經過這件事情,他有一個感慨,他發現,在台灣,人不分貴賤,死亡以後,一定要有死亡證明,再窮的人過世了,也會有檢察官親自來驗屍。 可見得,在我們國家,人的生命是很受尊重的。

可是,老張曾經去過印度,有一天清晨,老張從旅館出來散步,一不小心,他碰到了一個躺在路上的人,因為這條路有一點斜,這個人就一路滾了下去,顯然他碰到了一個死人。最令他感到傷心的是一直到下午五點鐘,都沒有人來管這個過世的乞丐。

老張的太太過世以後,老張又想起了這件事,他在想:這個人死了以後,有沒有人給他一張死亡證明呢? 當然不會,因為他連出生證明恐怕都沒有拿到,何來死亡證明? 

老張太太的死亡證明之外,還有一件令他感慨的是墓地的事,老張很有錢,買到墓地下葬並不是問題,可是就在他辦喪事的時候,他發現一位年輕的寡婦也要替她死去的丈夫辦喪事,而她真的無法付喪葬費用,連最基本的都付不起,老張毫不猶豫地替這窮苦寡婦付了喪葬費。 

老張事後常和我們這些老朋友談起這件事情,他說他常去參加那些有錢人的告別式,他發現人們真是勢利,每一個有錢人的告別式都是人滿為患,花圈一直放到街上,而窮人呢?他們悄悄地離開這個世界,沒有人知道他們是誰,沒有人知道他們生前住在哪裡,也沒有人知道他們葬在哪裡。 他常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死無葬身」之地。

兩年前,老張作了一個非常戲劇化的決定,他找到一個專門照顧非洲孤兒的組織,這個組織在一個講英文的非洲國家,老張決定到那裡去作義工,用英文教那裡的小孩子數學。

他到了那裡以後,才發現這些孤兒中,大多數是愛滋病孤兒,那些孩子活不了多久的。從老張的信看來,他終於在做一些有意義的事,因為他說不論是哪一個小孩,在他生前,一定感受到愛與關懷,他的去世,也一定是一件有尊嚴的事, 舉例來說,每一位去世的孩子,孤兒院都會為他舉行追思彌撒。 

老張在他去非洲以前,曾和我們餐聚過一次,他告訴我,他去非洲要達成兩個目的:他要死在一個拿不到死亡證明的地方;第二,他要死無葬身之地。

一個月以前,老張的兒子打電話給我,老張去世了,他將立刻飛到非洲去。 老張的兒子回來以後,告訴我他的爸爸的確沒有拿到任何死亡證明,因為這個貧窮的國家,人死了就死了,沒有什麼檢察官來簽發死亡證明書的。

他葬在哪裡呢?孤兒院的修女們不肯告訴老張的兒子,她們說這是老張非常堅持的事,而且她們也有老張的書面聲明,希望大家不要公布他葬在哪裡。 

可是修女們給了老張兒子一張老張的畫像,這是一個孤兒畫的,畫得很像,將他的慈祥畫得很入神,在這張像的右下角,寫下了「Mr. Chang, 1930-2006 」, 表示這是老張的畫像,而且也表示他已經在二○○ 六年去世了,但是下面還有一句話「He lives.」。 

我忽然想起了老張對於英文現在式的詮釋,「 He lives.」是現在式,表示他將永遠活在孩子的心目中。 老張最後沒有如願以償,他仍然拿到了一張有畫像的死亡證明。

 

最不容易的是:這張死亡證明上有現在式的句子。 在這個世界上,這張死亡證明是沒有用的,但是在他進入天堂的時候, 這張有現在式的死亡證明,一定有用的。 

【本文摘錄自《聯合報副刊》 2006/04/16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my41&aid=345829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心有戚戚焉
2006/07/25 05:15
以前念柯齊化的『新英文法』時,他用這麼個例子來解釋現在式﹝present tense﹞代表的永恆意義:”Columbus discovers America.”但說實在的,哥倫布發現美洲真的有偉大的永恆意義麽? 説穿了只是引來一大群貪婪的歐洲人去那裏屠殺和尋寶。﹝當然也有耶穌會的傳教士去那兒奉獻一生,只是他們真的是很少數。﹞
可能也因為年齡漸長,對永恆的價值也有不同的體會。 "He donates a billion dollars." 遠不及 "He lives in their hearts."更能感動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