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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主動揭露利益原則! 管中閔「獨董」爭議,台大教授群主張重啟校長遴選...
2018/01/29 03:33:15瀏覽675|回應0|推薦26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教授主張重啟校長遴選

2018-01-23 21:31

 

管中閔自2017年6月14日起自今年1月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被認為與台哥大副董事長、遴選委員蔡明興之間有「程序外接觸」之嫌。台大教授今投書媒體,認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應重啟遴選程序。(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剛出爐不久的新任台大校長管中閔自2017年6月14日起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直至今年1月12日辭去該公司獨董、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等職務,被認為與台哥大副董事長、遴選委員蔡明興之間有「程序外接觸」之嫌台大物理學系特聘教授林敏聰及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校務會議代表劉靜怡今(23日)投書《蘋果日報》,認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應重啟遴選程序。

 

新任台大校長管中閔被傳出擔任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與同為遴選委員的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之間,呈現董事投董事「蔡董投管董」的怪異現象。


 

台大物理學系特聘教授林敏聰及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校務會議代表劉靜怡今投書蘋果指出,管中閔自2017年6月14日起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至2018年1月12日辭去該公司獨董、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等職務為止的半年多期間,至少參加4次董事會,蔡明興則參加兩次。文中質疑,兩人至少有兩次於董事會中同席共事,恐構成遴選過程中候選人與遴選委員於「程序外接觸」之嫌。


 

投書中質疑,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是在參加台大校長遴選之前,然而管中閔在參與台大校長遴選期間並未在個人資料中提及,待消息爆發後,僅事後辭去職務,至今並未就為何沒有主動揭露此明顯利益提出任何足以服人的適當解釋林敏聰與劉靜怡認為,整個過程明顯違反主動揭露利益原則,徹底傷害校長遴選法律程序的民主正當性與實質公平性。


 

林敏聰與劉靜怡也在文中建議,無論是教育部、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以及台大校務會議,都必須勇敢承擔責任,解決爭議。文中認為,教育部既未能在台大校長遴選前與臨選期間,針對利益衝突盡責監督,就更應該在事後負起「矯正責任」。


 

文末建議,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與校務會議應對遴選程序與結果進行補救,重啟遴選程序並徹底蒐集所有候選人的相關資訊,以確保充分揭露涉及校長遴選的各種相關利益。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20778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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