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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令人心痛,失望的判決!
2005/08/26 11:23:00瀏覽5781|回應9|推薦26

這兩天的新聞, 最令人失望傷心的是顏姓玻璃娃娃的二審官司判決! 形影不離的好心陳同學每天幫忙在校園內各角落揹來揹去, ㄧ不小心,兩個人都跌倒了, 玻璃娃娃因此命喪黃泉, 家屬將學校與好心的陳同學ㄧ併控告, 最高法院的法官竟然判決學校及好心同學巨額賠償, 理由是要 " 量力而為"!

家屬痛失愛子的傷心可以理解; 學校未善盡殘障設施考量, 可以理解; 同學的愛心反遭致定期管束與巨額賠償, 令人不解, 教我們如何對下ㄧ代說: 看到需要幫助的人, 量力而為, 最好不要, 以免惹禍上身! 這個社會病的真不輕!

個人的淺見, 玻璃娃娃的家長監護人, 才該負最大的責任吧!

老實說, ㄧ般人都不很清楚, 許多特殊殘疾的痛楚與危險, 只有生養的父母才是最清楚的, 既然如此危險, 爲什麼不親自伴讀? 或派伴讀者跟隨? 像古時候的書童丫環,如果無法 24小時的看護著, 有如此愛心耐心的好同學, 應該心存感激而不是反咬一口! 據說意外發生後, 校方叫救護車並通知顏父, 但他表示10分鐘後旋即到達, 叫校方遣回救護車, 要自行送醫, 但後來他卻是50分鐘後到達, 延誤送醫第一時間; 當然學校也不該如此輕忽殘障者的需求與設施, 老師們也該因材施教, 這些都是大大小小的瑕疵, 但情同手足的陳同學何罪之有, 卻得到一輩子的罪惡陰影與包袱 .

這樣的判決, 只會造成社會的恐慌與失望, 以後誰還敢樂於助人, 各機關學校也不敢收留殘葬人士就學或就業, 看到殘障人士或車禍意外都躲的遠遠的, 連舉手之勞都要遲疑, 考慮再三了!

" 量力而為", 這句話說的太輕鬆太浮濫, 讓人無法承受, 除非沒有惻隱之心, 除非對週遭的人事物冷眼相看, 甚至視而不見, 否則大家都冷漠對待這個社會好了! 法官大人, 請三思, 法律條文固然重要, 社會倫常更是國之綱本!!!!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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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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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禪效應!
2005/09/22 23:27
大家似乎遺忘的真快! 現在只剩下偶而報報的相關寒禪效應, 我想我們需要判決的法官, 親自出來媒體說說他的立論基礎, 雖然已拜讀全案的判決書, 但仍感不公平!

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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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是這樣!
2005/08/28 09:37
不該是這樣的心態, 如果我們都心存恐懼不幫助別人, 那我也不會痛心寫這篇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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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被狗咬
2005/08/27 23:14

只有一句話 以後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就說  因為我沒有專業知識所以呢...

妳自生字滅吧  不然我會被告喔



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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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孩子!
2005/08/26 18:55

這個好心的孩子才十六歲, 這樣的判決會爲他帶來此生最大的挫折與恐懼, 一個本來不該屬於自己的汙點, 卻如災難般降臨!

況且, 若不是好朋友, 玻璃娃娃也不會答應他的幫忙, 何其無辜,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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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敢付出愛心呢?
2005/08/26 16:40
有了這個案例,只怕以後沒人願意幫助弱勢族群了.
(那個法官害慘了其他玻璃娃娃,大家以後看見玻璃娃娃可能會像躲SARS一樣)

qyc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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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監督司法人員?
2005/08/26 16:30

在台灣,法官或檢察官就像上帝,高高在上,如果他們犯錯或怠惰,

好像沒有人可他們可讓他們怕的.



泡芙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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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2005/08/26 15:52
現在有立委發起捐款助這位愛心同學, 更重要的是社會價值觀的改變, 令人著實心寒! 連大法官都不贊同, 助人時就更要三思遲疑了, 但是有時候人命關天, 分秒必爭, 怎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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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的解釋
2005/08/26 14:26

可不可以要求大法官解釋為什麼這樣判決

至少給社會大眾一個解釋

其實 真有愛心的人 不一定因此而縮手不作好事

但還時要保護愛心人不要受到不公義對待。

我們工作的對象是一些遊民

他們身體狀況很差 有時一碰就會倒在地上 我們還是幫助他們

但要有智慧就是了 老外有時想法跟這法官一樣

我是華人背景 所以還在學習



pap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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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反遭雷劈?
2005/08/26 13:33
這個判決是否要大家以後幫助他人時, 先自己秤秤斤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