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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11:23:00瀏覽5781|回應9|推薦26 | |
這兩天的新聞, 最令人失望傷心的是顏姓玻璃娃娃的二審官司判決! 形影不離的好心陳同學每天幫忙在校園內各角落揹來揹去, ㄧ不小心,兩個人都跌倒了, 玻璃娃娃因此命喪黃泉, 家屬將學校與好心的陳同學ㄧ併控告, 最高法院的法官竟然判決學校及好心同學巨額賠償, 理由是要 " 量力而為"! 家屬痛失愛子的傷心可以理解; 學校未善盡殘障設施考量, 可以理解; 同學的愛心反遭致定期管束與巨額賠償, 令人不解, 教我們如何對下ㄧ代說: 看到需要幫助的人, 量力而為, 最好不要, 以免惹禍上身! 這個社會病的真不輕! 個人的淺見, 玻璃娃娃的家長監護人, 才該負最大的責任吧! 老實說, ㄧ般人都不很清楚, 許多特殊殘疾的痛楚與危險, 只有生養的父母才是最清楚的, 既然如此危險, 爲什麼不親自伴讀? 或派伴讀者跟隨? 像古時候的書童丫環,如果無法 24小時的看護著, 有如此愛心耐心的好同學, 應該心存感激而不是反咬一口! 據說意外發生後, 校方叫救護車並通知顏父, 但他表示10分鐘後旋即到達, 叫校方遣回救護車, 要自行送醫, 但後來他卻是50分鐘後到達, 延誤送醫第一時間; 當然學校也不該如此輕忽殘障者的需求與設施, 老師們也該因材施教, 這些都是大大小小的瑕疵, 但情同手足的陳同學何罪之有, 卻得到一輩子的罪惡陰影與包袱 . 這樣的判決, 只會造成社會的恐慌與失望, 以後誰還敢樂於助人, 各機關學校也不敢收留殘葬人士就學或就業, 看到殘障人士或車禍意外都躲的遠遠的, 連舉手之勞都要遲疑, 考慮再三了! " 量力而為", 這句話說的太輕鬆太浮濫, 讓人無法承受, 除非沒有惻隱之心, 除非對週遭的人事物冷眼相看, 甚至視而不見, 否則大家都冷漠對待這個社會好了! 法官大人, 請三思, 法律條文固然重要, 社會倫常更是國之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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