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網路鄉民這幾年追殺的幾件案子,哪一個真辦成大案了?從洪仲丘的猝死案、八仙塵報案、媽媽嘴雙屍案,媽媽嘴老闆比較倒楣,連帶判賠三百多萬,這說沒有行政干涉司法我是不信的,要不是當政者沒有政績,弄點這種鳥事情討好選民,怎麼可能開個店還要因為員工殺人負連帶責任,拙拙住美國,家裡還有個Ass,不妨問問Ass在美國發生這種鳥事老闆要跟著賠錢有幾毛錢可能性?
再說這個林姑娘的案子,辦到現在豈不是又消音了?我是不相信什麼被坑被威脅的說法啦,都長多大了?被強姦就是被強姦,誘姦個鳥,幾千年人類社會男女交合的經驗告訴我們刑法沒有所謂誘姦一說,如果刑法增加誘姦罪,人類社會人口馬上少一半,有幾個男人敢說自己的性伴侶全部都沒有被自己"誘"的嫌疑?誘姦要成罪,你我都難逃法網,蠢人才不懂這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