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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2 15:37:04瀏覽193|回應0|推薦0 | |
最先處理的,是魏忠賢的家屬,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寧國公),還有客氏的兒子候國興(錦衣衛都指揮使),統統拉出去剁了。
接下來,是他的親信太監,畢竟大家生理結構相似,且狼狽為奸,算半親戚,優先處理。
這撥人總共有四個,分別是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秉筆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
作為頭等罪犯,這四位按說都該殺頭,可到最後,卻只死了兩個,殺了一個。
第一個死的是李朝欽,他是跟著魏忠賢上吊的,並非他殺,算自殺。
唯一被他殺的,是李永貞。其實這位兄弟相當機靈,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時候,他就嗅出了風聲,連班都不上了,開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嚴嚴實實,只留小洞送飯,每天窩在裏面,打死也不出頭。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李永貞沒有看到勝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聽說魏忠賢走人了,頓時大喜,就把墻拆了,出來放風。
剛高興幾天,又聽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沒用了。
於是他使出了絕招——行賄。
當然,行賄崇禎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余萬兩銀子(以當時市價,合人民幣六千萬至八千萬),送給了崇禎身邊的貼身太監,包括徐應元和王體乾。
這兩人都收了。
不久後,他得到消息,徐應元被崇禎免了,而王體乾把他賣了。
在名列死亡名單的這四位死太監中,最神秘的,莫過於王體乾了。
此人是魏忠賢的鐵桿,害死王安,迫害東林黨,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閹黨的首腦人物。
但奇怪的是,當我翻閱幾百年前那份閹黨的最終定罪結果時,卻驚奇地發現,以他的豐功劣跡,竟然只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諂附擁戴,連罰款都沒交,就給放了。
伺候崇禎十幾年的徐應元,光說了幾句話,定罪比他還高(五等),這個看上去很難理解的現象,有一個簡單的答案:王體乾叛變了。
據史料分析,王體乾可能很早就“起義”了,所以一直以來,崇禎對魏忠賢的心理活動、鬥爭策略都了如指掌,當了這麼久臥底,也該歇歇了。
所以他錢照收,狀照告,第二天就匯報了崇禎,李永貞得知後,決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還能跑去非洲不成?
十幾天後,他被抓捕歸案。
進了號子,李太監還不安分,打算自殺,他很有勇氣地自殺了四次,卻很蹊蹺地四次都沒死成,最後還是被拉到刑場,一刀了斷。
名單上最後一位,就是劉若愚了。
這位仁兄,應該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閹黨,一直是心腹,壞事全幹過,不是臥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動退贓之類的法定情節一點沒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沒死。
因為劉若愚雖然罪大惡極,但這個人有個特點:能寫。
在此之前,閹黨的大部分文件,全部出於他手,換句話說,他算是個技術人員,而且他知道很多情況,所以崇禎把他留了下來,寫交代材料。劉太監很敬業,圓滿地完成了這個任務,他所寫的《酌中誌》,成為後代研究魏忠賢的最重要史料。
只要仔細閱讀水滸傳,就會發現,梁山好漢們招安後,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聰明的吳用也死了,活下來的,大都是身上有門手藝的,比如神醫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實清楚地告訴我們,平時學一門技術是多麼的重要。
處理完人妖後,接下來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別是(排名分先後):兵部尚書崔呈秀、原兵部尚書田吉、工部尚書吳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煥、副都禦史李燮龍。
五彪是武官,分別是:左都督田爾耕、錦衣衛指揮許顯純、都督同知崔應元、右都督孫雲鶴、錦衣衛僉事楊寰。
關於這十個人,就不多說了,其光輝事跡,不勝枚舉,比如田爾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謀,並殺害了左光鬥等人,而許顯純大人,曾親自把釘子釘進楊漣腦門。用今天的話說,足夠槍斃幾個來回。
因為此十人一貫為非作歹,民憤極大,崇禎下令,將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經刑部、都察院調查,並詳細會審,結果如下:
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爾耕、許顯純曾參與調查楊漣、左光鬥等人的罪行,結果過失致人死亡,入獄,剩余七人免官為民,就此結案。
這份判決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恬不知恥崇禎很不滿意,隨即下令,再審。
皇帝表態,不敢怠慢,經過再次認真細致的審訊,重新定罪如下:
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爾耕、許顯純因為過失致人死亡,判處死緩,關入監獄,其余七人全部充軍,充軍地點是離其住處最近的衛所。
鑒於有群眾反應,以上幾人有貪汙罪行,為顯示威嚴,震懾罪犯,同時處以大額罰款,分別是倪文煥五千兩,吳淳夫三千兩,李燮龍、田吉各一千兩。結案。
報上去後,崇禎怒了。
拿釘子釘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過失致人死亡,貪了這麼多年,只罰五千、三千,你以為老子好糊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當事人根本就沒到案,比如田吉,每天還出去遛彎,十分逍遙。
其實案子審成這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審訊此案的,是刑部尚書蘇茂相,都察院左都禦史曹思誠。
蘇茂相是閹黨,曹思誠也是閹黨讓閹黨審閹黨,確實難為他了。
憤怒之余,崇禎換人了。他把查處閹黨的任務交給了吏部尚書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兩位更逗,命令下來他死都不去,說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承擔任務。
很不湊巧,王永光同誌雖然不是閹黨,也不想得罪閹黨。
按蘇茂相、曹思誠、王永光以及無數閹黨們的想法,形勢是很好的,朝廷內外都是閹黨,案子沒人敢審,對五虎、五彪的處理,可以慢慢拖,實在不行,就判田爾耕和許顯純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個充軍也就差不多了。
沒錯,司法部長、監察部長、人事部長都不審,那就只有皇帝審了。
幾天後,崇禎直接宣布了對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兩次裁決,比較簡單:
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
崔應元,殺!孫雲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
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戳屍!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
什麼致人死亡,什麼入獄,什麼充軍,還他娘就近,什麼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
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本來還有點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現,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禦史曹思誠,閹黨,免職查辦!”
“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
跟我玩啊,玩死你們!
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士韓曠、錢龍錫主辦此案,務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挑出上面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林黨,不往死裏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徹底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麼知道人數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
他派人擡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面前,說:
“看看吧。”
打開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裏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只能玩命幹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淩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以上抽獎結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證員朱由檢同誌公證,有效。
對此名單,許多史書都頗有微辭,說是人沒抓夠,放跑了某些閹黨,講這種話的人,腦袋是有問題的。
我算了一下,當時朝廷的編制,六部只有一個部長,兩個副部長(兵部有四個),每個部有四個司(刑部和戶部有十三個),每個司司長(郎中)一人,副司長(員外郎)一人,處長(主事)兩人。
還有大衙門都察院,加上各地禦史,才一百五十人,其余部門人數更少,總共(沒算地方政府)大致不會超過八百人。
人就這麼多,一下子刨走兩百六十多,還不算多?
其實人家也是有苦衷的,畢竟魏公公當政,不說幾句好話,是混不過去的,現在換了領導,承認了錯誤,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禎不肯拉倒,不只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這個某些人,是指負責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裏,平時你來我往,難免有點過節,現在筆在手上,說你是閹黨,你就是閹黨,大好挖坑機會,不整一下,難免有點說不過去。
比如大學士韓曠,清查閹黨毫不積極,整人倒是毫不含糊,罵過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閹黨,罵過他的,就一定是閹黨,寫進去!
更搞笑的是,由於人多文書多,某些兄弟被擺了烏龍,明明當年罵的是張居正,竟然被記成了東林黨,兩筆下去就成了閹黨,只能認倒黴。
此外,在這份名單上,還有幾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國子監裏給魏公公立牌坊的陸萬齡同學,屁官都不是,估計連魏忠賢都沒見過,由於風頭太大,竟然被訂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個上疏彈劾魏公公的楊維垣,由於舉報有功,被定為三等,拉去充軍。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陳爾翼、楊所修,也沒能跑掉,根據情節,本來沒他們什麼事,鑒於其雙簧演得太過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獎,判處有期徒刑,免官為民。
復仇總體說來,這份名單雖然有點問題,但是相當湊合,弘揚了正氣,惡整了惡人,雖然沒有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沒有放過大多數壞人,史稱“欽定逆案”。
其實崇禎和魏忠賢無仇,辦案子,無非是魏公公擋道,皇帝看不順眼,幹掉了。
但某些人就不同了。幹掉是不夠的,死了的人挫骨揚灰,活著的人趕盡殺絕,才算夠本!
黃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優秀代表。
作為“七君子”中黃遵素的長子,黃宗羲可謂天賦異稟,不但精通儒學,還懂得算術、天文,據說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沒有他不知道的,被稱為三百年來學術之集大成者,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
更讓人無語的是,黃宗羲還懂得經濟學,他經過研究發現,每次農業稅法調整,無論是兩稅法還是一條鞭法,無論動機如何善良,最終都導致稅收增加,農民負擔加重,換句話說,不管怎麼變,最終都是加。
這一原理後被社科院教授秦暉總結,命名為“黃宗羲定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經過調研,采納這一定律,於2006 年徹底廢除了農業稅,打破了這個怪圈。
善莫大焉。
但這四個字放在當時的黃宗羲身上,是不大恰當的,因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
當時恰好朝廷審訊許顯純,要找人作證,就找來了黃宗羲。
事情就是這麼鬧起來的。
許顯純此人,說是死有余辜,還真是有余辜,拿錘子砸人的肋骨,用釘子釘人耳朵,釘人的腦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為人惡毒,且有心理變態的傾向。
此人向來冷酷無情,沒人敢惹,楊漣如此強硬,許先生毫不怯場,敢啃硬骨頭,親自上陣,很有幾分硬漢色彩。
但讓人失望的是,輪到這位變態硬漢入獄,當場就慫了,立即展現出了只會打人,不會被人打的特長。
他全然沒有之前楊漣的骨氣,別說拿釘子頂腦門,給他幾巴掌,立馬就暈,真是窩囊死了。
值得慶幸的是,崇禎的監獄還比較文明,至少比許顯純在的時候文明,打是打,但錘子、釘子之類的東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審完後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麼容易找到的。
審訊開始,先傳許顯純,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應元,然後傳黃宗羲。
黃宗羲上堂,看見仇人倒不生氣,表現得相當平靜,回話,作證,整套程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著他。
別急,先不走,好戲剛剛開場。
黃宗羲來的時候,除了他那張作證的嘴外,還帶了一件東西——錐子。
審訊完畢,他二話不說,操起錐子,就奔許顯純來了。
這一刻,許顯純表現出了難得的單純,他不知道審案期間拿錐子能有啥用,只是呆呆地看著急奔過來的黃宗羲,等待著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聲慘叫。
黃宗羲終於露出了猙獰面目,手持錐子,瘋狂地朝許顯純身上戳,而許顯純也不愧孬種本色,當場求饒,並滿地打滾,開始放聲慘叫。
許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盤的:這裏畢竟是刑部大堂,眾目睽睽之下,難道你們都能看著他毆打犯人嗎?
答案是能。
無論是主審官還是陪審人員,沒有一個人動手,也沒有人上前阻攔,大家都饒有興致的看著眼前的這一幕,黃宗羲不停地紮,許顯純不停地喊,就如同電視劇裏最老套的臺詞: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你!
因為所有人都記得,這個人曾經把鋼釘紮進楊漣的耳朵和腦門,那時,沒有人阻止他。
但形勢開始變化了,許顯純的聲音越來越小,鮮血橫流,黃宗羲卻越紮越起勁,如此下去,許先生被紮死,黃宗羲是過癮了,黑鍋得大家背。
於是許顯純被拉走,黃宗羲被拉開,他的錐子也被沒收。
審完了,仇報了,氣出了,該消停了。
黃宗羲卻不這麼認為,他轉頭,又奔著崔應元去了。
其實這次審訊,崔應元是陪審,無奈碰上了黃惡棍,雖然沒挨錐子,卻被一頓拳打腳踢,鼻青臉腫。
到此境地,主審官終於認定,應該把黃宗羲趕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開,但黃宗羲打上了癮,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應元的胡子,活生生地拔了下來!
當年在獄中狂施暴行的許顯純,終於嘗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著他的,是最後的一刀。
什麼樣的屠夫,最終也只是懦夫。
如許顯純等人,都是欽定名單要死的,而那些沒死的,似乎還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閹黨骨幹,太仆寺少卿曹欽程,好不容易撿了條命,回家養老,結果所到之處,都是口水(民爭唾其面),實在呆不下去,跑到異地他鄉買了個房子住,結果被人打聽出來,又是一頓猛打,趕走了。
還有老牌閹黨顧秉謙,家鄉人對他的感情可謂深厚,魏忠賢剛倒臺,人民群眾就沖進家門,燒光了他家,顧秉謙跑到外地,沒人肯接待他,最後在唾罵聲中死去。
而那些名單上沒有,卻又應該死的,也沒有逃過去。比如黃宗羲,他痛毆許顯純後,又派人找到了當年殺死他父親的兩個看守,把他們幹掉了。
大明是法制社會,但凡幹掉某人,要麼有司法部門批準,要麼償命,但黃宗羲自己找人幹了這倆看守,似乎也沒人管,真是沒王法了。
黃宗羲這麼一鬧,接下來就熱鬧了,所謂“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兒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兒子魏學濂上書,要為父親魏大中伸冤,然後是楊漣的兒子楊之易上書,為父親楊漣伸冤,幾天後,周順昌的兒子周茂蘭又上書,為父親周順昌伸冤。
順便說一句,以上這幾位的上書,所用的並非筆墨,而是一種特別的材料——血。
這也是有講究的,自古以來,但凡奇冤都寫血書,不用似乎不夠分量。
但崇禎同誌就不幹了,拿上來都是血跡斑斑的東西,實在有點發怵,隨即下令:你們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書是用墨寫的,用血寫不和規範,今後嚴禁再寫血書。
但他還是講道理的,崇禎二年(1629)九月,他下令,為殉難的東林黨人恢復名譽,追授官職,並加封謚號。
楊漣得到的謚號,是忠烈,以此二字,足以慨其一生。
至此,為禍七年之久的閹黨之亂終於落下帷幕,大明有史以來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就此倒臺。縱使它曾驕橫一時,縱使它曾不可一世。
遲來的正義依然是正義。
在這個世界上,所謂神靈、天命,對魏忠賢而言,都是放屁,在他的身上,只有一樣東西——迷信。
不信道德,不信仁義,不信報應,不信邪不勝正。
迷信自己,迷信力量,迷信權威,迷信可以為所欲為,迷信將取得永遠的勝利。
而在遍覽史書十余載後,我信了,至少信一樣東西——天道。
自然界從誕生的那刻起,就有了永恒的規律,春天成長,冬天雕謝,周而復始。
人世間也一樣,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規則恒久不變,是為天道。
在史書中無數的屍山血河、生生死死背後,我看到了它,它始終在那裏,靜靜地註視著我們,無論興衰更替,無論歲月流逝。
它告訴我,在這個汙穢、混亂、骯臟的世界上,公道和正義終究是存在的。
天道有常,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恒久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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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