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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1 14:13:10瀏覽23|回應0|推薦0 | |
【選罷法民調規定 該改了】
國民黨委託媒體進行年底高雄與新北市長選情民調,遭民進黨譏諷刻意帶風向,並指與先前民調不符。媒體流傳的疑似「民進黨內部民調」則顯示數據對綠營有利。民調利用統計學方法協助選民了解選情,以做出投票選擇,近年來卻成為選舉宣傳與政黨攻訐的工具。
在這波民調攻防戰裡,最嚴重的迷思是,不同媒體做出數據差距不小的民調,必定別有用心,或調查錯誤。以年底高雄市長選舉民調來說,甲媒體得到賴瑞隆領先16%的結果,隔了1個多月,乙媒體卻說 只領先0.6%,看似有人操弄,實因受訪樣本的政黨屬性比例不同所致。比如若甲媒體的受訪者中,綠營傾向者大於藍白陣營,而乙媒體相反,那麼民調結果便有差異。
各媒體民調樣本的政黨比例皆有不同,這就是所謂的機構效應,也就是受訪者聽到媒體名稱以後,回答民調的態度有所不同,導致民調結果有所差異。有趣的是,從近年高雄與台南的選舉民調來看,南二都的機構效應特別大,而雙北則無類似狀況。民調差距很大,但開票結果明顯較小,便可能被解讀成民調不準,或落後者深具逆轉實力,其實只是機構效應作祟。
這次國民黨委託的民調,從常見的1000份樣本增加到1200,調查時間也從平日晚上增加假日下午,都是增加民調準確度的方式,卻被民進黨當成操弄手段。選舉民調大都抽出1000份左右的樣本,乃因依據統計學原理,這時成本效益最高,若增加至1萬份樣本,抽樣誤差只能從3%縮減到1%。在選情緊繃地區,增加200份樣本可能減少抽樣誤差0.2%,略為提升準確度,但以高雄與新北年底市長選情來說,其實意義不大。
民調時間可能跟家戶中接電話者的身分有關,分散當然最好,但成本效益不高。採取手機或市話抽樣也可能導致誤差,但兩者如何分配比例尚無定論,而部分媒體另闢蹊徑,採取網路發放樣本,準確度未必輸給傳統電話民調。
民調完全是科學方法,但若誤解統計學,便可能白費功夫。以藍白合的民調共識來說,竟然規定樣本的人口學分布必須與母群體沒有統計上的差異,此舉將導致部分樣本被丟棄,破壞民調抽樣最重要的隨機性。以新北民調來說,國民黨委託媒體所得結果與藍白合民調並無差異,可見這樣的抽樣要求多此一舉。
媒體的選舉民調在台灣已施行數十年,每一次選舉也都做了上百份民調,但不少政治人物與民眾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覺,只要看到不合己意的民調便嗤之以鼻。事實上民調是選舉裡最接近科學的工具,正確解讀民調的實與虛,對擬定選戰方向與評論選情都有相當助益。
《選罷法》對於選舉民調發布格式已有規定,但項目太少,應增加人口學,比如年齡、性別、縣市等資訊。影響選舉民調最關鍵的項目是樣本的政黨比例,但不少媒體民調仍未揭露。《選罷法》的規定在選戰正式開跑才生效,其他時間的選舉民調要靠媒體與政黨自律,或者民間團體予以監督。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是選舉民調專家,應就《選罷法》民調規定裡,不符現狀需求與國際潮流的部分提出修改建議。除了上述民調報告格式外,「選前10天民調禁令」明顯剝奪選民知的權利,尤須思考放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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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的專欄文章。
我反覆看了美麗島電子報的新北選情民調,近幾個月共有三份,看了半天發現,從一月的李蘇差距九%,縮減到只剩一%,主要就是政黨板塊變動。至於新北區域別與年齡層,看不出來變化趨勢,顯然跟分組以後的抽樣誤差變大有關。至於政黨板塊變動是怎麼回事,是選情真的有變,還是抽樣之故,不得而知。有趣的是,TVBS在一月與六月的新北市長選情民調,依據好友告知,政黨板塊沒有明顯變化,而是中間選民的支持度有了變化。只是,中間選民其實也有淺藍淺綠的分別,因此我的理論,也就是這幾個月的新北選情變化乃因綠營歸隊表態增加,尚可適用。
當然,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了。
可以確定的是,民調會做,也要會看,不然只是浪費大家時間。至於完全不相信民調,只相信自己的直覺,也沒有必要。
新北與高雄,年底一役的合理差距,都是個位數,因為都不是連任,而且也都沒有超強候選人。這是直覺判斷,有趣的是民調結果未必如此,於是衍生了民調被操弄的另一個直覺。
實際上是因為:機構效應。南二都的機構效應特別大,這是我獨創的想法,其實可以寫成論文。
民調十天禁令,在世界來說已屬過於嚴格的限制,根本沒必要。選民有權利知道最新選情變化,有人就是想要投給最可能當選的人。
民調發布格式,應加入政黨板塊分布,至少英國有這樣的要求。台灣那麼愛做民調,應由官方或民間形成一個業界規範,要求選舉民調必須發布政黨板塊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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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