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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國有財產局承租四甲旱地,地上物為相思樹林,被指稱違法?
2010/09/20 10:28:45瀏覽547|回應0|推薦0

      在上一篇,我提到國有財產局,指稱朋友承租旱地卻種樹未種植作物,是違法行為,我詢問愛山林、時常捍衛山林的「地球公民協會」的楊俊朗先生他的看法,很感謝他以最快速度回覆我,以下是他的回覆,跟關心自然的您分享:

之前碰到的例子多是地目為林地,
第一次遇到'旱地'上面種植相思樹,
'旱地'上面種植相思樹類似農委會在推廣的平地造林(旱地.農牧用地種樹)

個人建議 :
1.先正式行文向國有財產局要求提供'旱地不得種樹'的條文或規定(正式 行文可以得到官方的正式回應,避免基層承辦人員過度行使個人意識)
2.如果國有財產局真有此條文或規定,接著可以質疑為何農委會可以獎勵平地造林(獎勵金每公頃20年240萬元),但是國有財產局卻不允許旱地種樹,豈不是一國兩制?

註:法律有規範'超限利用'(例如 ; 林地種植蔬果等)屬於違法行為,卻未禁止'降限利'(例如 ; 平地造林)的行為

以上兩點建議供參考!                                  俊朗

                  謝謝所有為環境努力的人!          thalasso58  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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