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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又見憲政黑道?
2008/05/26 11:39:17瀏覽222|回應0|推薦3
又見憲政黑道?




















總統府與黨政高層決策平台更名為交換意見的定期聚會,反而欲蓋彌彰。倘若他們只是交換意見,為何要定期?動員戡亂時期結束以後,以總統府為核心的各種決策
機制不輟,到後來甚至變成以個人為中心的無責任政治,掣肘政府正常運作,顛覆憲政主義有限政府的根本原則,堪稱憲政黑道。現在,這樣的黑道模式在名稱上加
以模糊化,反而更黑。


媒體只報導這個會議第一次聚會時,要討論的是追加減預算案、考試、監察兩院人事等,但媒體沒有報導會議在哪裡舉行,如果是在總統府,就屬於憲政必須規範的
統治行為。顯然總統府沒有憲法上的權限介入預算案,或邀請特定黨派來影響憲法有權機關的運行,執政黨與立法院之間的協調不應在總統府進行,道理淺顯,否則
違背憲政主義。至於同時還安排副總統參與同類協調,尤為不當,查副總統的憲法義務是備位,並無其他權力。一言以蔽之,憲法沒有授與的權力,總統府不能逕行
主張。


同理,總統不應參加府外舉行的黨政會議,尤其不能參加國民黨的會議,遑論定期,因為總統超越黨派,有關黨政協調應在政黨與行政或立法兩院之間進行,無關總
統。總統的責任正如馬總統選後四處拜會那樣,是安撫民心,團結士氣,示範道德,風行草偃。總統沒有行政權,不可捲入黨政協調,除非是憲法所提示的,在兩院
爭執不下時,總統有義務介入協調,這時自應開啟總統府內以協調兩院為宗旨的會議。或者,涉及大政方針時,行政院另可參加總統召開的國家安全會議與相關單位
彼此諮詢,且即使是國安會,總統所為決定化為政策時,仍須由行政院長制定並副署,以示負責權力之所在。


由於我國歷史、政治與文化特性使然,國人殷殷期盼總統主導,馬首是瞻,導致一九九六年直選以來,總統府鉅細靡遺地捲入政策與人事紛爭,開啟利益輸送後門。
縱使現有個別總統潔身自愛,甚至感化他所領導的府內同仁,卻等於更促使國人圍繞於總統府,導致行政與立法兩院決策體系仍有零碎化、扈從化、幫派化、地方化
之虞。


故號稱撥亂反正的政府,提升廉潔與建立制度兩者不可偏廢。而府院黨定期聚會,難免因超越憲政框架,繼續取代憲法在國人心目中的信用。


憲政黑道未必是壞人或必會貪瀆濫權,馬總統便具有廉政人格基礎,這與溫家寶在大陸予人的觀感一致。而中共之前還有如朱鎔基、趙紫陽、胡耀邦等等,但整體貪
腐卻日益嚴重,可見人格不可恃,從而有法治化之呼籲。相形之下,台灣之前則是陳水扁、李登輝,除了廉政人格闕如,且都在憲政框架外施政濫權,果然形成台灣
的貪瀆體制。鑒往知來,中華民國憲法絕不應只是兩岸維和的象徵,更應是黨政高層奉行的圭臬。


【2008/05/26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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