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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正書簡」之我見 ---- 吾爾開希
2009/06/19 01:19:54瀏覽398|回應0|推薦0

蘋果(2009.06.13

    馬總統提出中文應「識正書簡」引起朝野熱烈討論,賣台帽子滿天飛,幾年前在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推動使用漢語拼音,也曾經引起類似的現象,可惜真正該討論的兩岸文字差異的優劣問題從未得到理性討論。

朝野討論沒抓重點

    大陸與台灣都講國語,大陸在建政之後將之改稱普通話。大陸在1956年開始推廣使用簡體字,從此之後,一般我們稱改變之前的中文字體為繁體字。大陸使用漢語拼音,即是中文學習過程中的重要發音標準系統,也被廣泛用在街道路牌等公用標識系統中,作為給外國人或不識字的本國人發音輔助工具;台灣不用,學生學習漢字的發音標準系統是注音符號,公共標識則既有通用拼音,也有羅馬拼音,還有這幾年一些縣市開始運用大陸的漢語拼音。
   
我來自大陸,自然對於簡體字和漢語拼音都非常熟悉,因為從小喜歡讀古書,對於繁體字本來就有相當認識,再加上在台灣的十幾年,可以說已經充分掌握繁體字的讀寫,又因為陪孩子讀書作功課,這幾年對於注音符號也已經學會。若問我對於繁簡之爭,漢語拼音與注音符號之爭,我的看法是各有利弊,對於台灣朝野社會這幾年關於此問題的討論,我常常覺得沒有抓住重點,有時令人哭笑不得。
   
先說字體。大陸當年決策改革漢字,實行簡體,絕對是有其深遠的歷史意義。漢字簡化並非始於中國共產黨時代,實際上,漢字形成之後簡化過程從未停止。從至早極為繁複的甲骨文、小篆到後來不斷標準化的宋體、楷體本來就是一個簡化過程,在民國時代,新文化運動先驅之一,著名文字學大師錢玄同即主張簡化,甚至廢除中文,改用羅馬字,他的部分漢字簡書規範化的建議並受到當時的國民政府接受,台灣的臺現都以「台」書寫即是國民政府時代規範化的。 

    大陸實行文字改革,推行簡體字是1956年完成公布的,當時的文字改革委員會裡面的主要學者都是在民國時代就已經在各個重要學術研究機構中執牛耳者,包括委員會主任吳玉章,更是民國的創建人之一,並非中共「文革」的內容之一,也不是由共產黨意識形態的執行者所修纂。推動漢字簡化的目的有二一,使漢字更容易學,以盡早使中國脫離文盲國家;二,使漢字更容易寫,寫得更快,以提高生產力;當然簡化過程同時完成的規範化是那次文字改革的額外收益。客觀地說,這些目的都收到長足成效。再說漢語拼音,漢語拼音是1958年公布實施的,其主要功用是教育輔助工具,次要功用是漢字轉寫羅馬字標準方案。使用漢語拼音後來被證明好處極多,首先是查字典容易,使得小學中國語文教育簡單很多,其次是羅馬化之後仍然維持標準音功能。舉例來說,張震、常晨、常真、張晨這幾個名字,如果在台灣辦護照,用羅馬拼音寫的名字是一模一樣的,就是 Chang Chen, 而在漢語拼音中就會完全不同,第三個,是誰也沒想到的好處,在電腦普及化之後的今天,以英文鍵盤輸入漢字,大陸人因為有了漢語拼音,輸入法的普及和上手速度都遠比台灣香港快得多,我的台灣朋友到了大陸,面對沒有注音符號的鍵盤,不得不學會漢語拼音之後驚呼怎麼沒有早點掌握這個如此便利的工具。 

淪為意識形態之爭

    台灣社會對於漢字簡繁之爭的辯論都淪於與大陸之間的愛恨情仇之中,未了解簡體字與漢語拼音背景的台灣民眾,也沒能夠在充分資訊的前提之下作出理性判斷。首先,到底稱我們使用的文字為正體字還是繁體字就似乎已經聞到了火藥味,再加上朝野之間的意識形態之爭,黨同伐異的批判使得真正該討論的問題都沒能夠得到充分討論。 

(作者為中國異議份子,原就讀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現定居台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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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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