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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 15:11:01瀏覽698|回應4|推薦65 | |
周日傍晚,前往郊區散步,夜幕低垂,霧氣漸起,驅車返家。高爾夫球場四周一片漆黑,遠遠望去,前端似有事故,減緩車速,待看到中央隔線上躺車一名自行車騎士,心中頓時驚嚇到,繞道而過,停靠在路邊。 自行車與小客車一前一後皆停在黝黑的道路上,位置前後又正巧均為彎道,小客車駕駛站在傷者前方,急著打求救電話,忘了將車燈打亮,渾然不覺已把自己和對方置入險境。 小客車駕駛應為外地客,電話中說不清位置,我們車內的幾個人急著幫忙打一一九,報明事故地點,掛上電話,原本想留在原地幫忙打車燈警告來往車輛,眼見陸續停下數名騎自行車登山客,打著閃光燈警示,為了不造成車道的擁塞,便先行離去。 返家後,騎士重傷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的景象一直盤旋在腦海,我胸口悶的緊,強忍著即將奪眶而出的眼淚,一心為他祈福。人,不論再聰慧,不論再強健,遇到撞擊時,就只能像一個脆弱的玻璃杯,姑且不論死或活,對其家人,都是一大震撼,我滿腦子感嘆,又有二個家庭被毁了,一個是肇事者,一個是受害者。 事已至此,再提「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絲毫改變不了任何情事,但是,路過的人都上了一堂嚴肅地生命教育課,人的生命就在那千鈞一髮之際,一個失神,所須付出的代價,是任何人都承擔不起的! 近幾年來,不知是M型社會的關係,還是少年有成的人太多,高速公路上不時呼嘯而過的名牌車愈來愈多,仗著名車的性能佳,只見車陣中,一群年輕人恣意妄為在車道上快速變換車道,看得大家心驚膽跳,或許有人會說,那是他們的自由,但是,所謂的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之自由為自由,飆車手若有閃失,受害的人豈僅是自己? 感慨之餘,卻無力改變任何事情,我只能警惕自己並告誡子姪輩,行車在外,務必小心謹慎,不急於一時,慢活才能長長久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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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