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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0 21:01:45瀏覽404|回應1|推薦0 | |
隔了好多天才開始寫下這驚心動魄的過程,也許跟其他人的驚險比較起來算不了什麼。但是這個經歷對於我而言,的確是十分的驚險。 由於五月底時去美國開會,因為實驗室許多人去了。因此就一起規劃了一個旅遊計畫,而我的女朋友只好一個人哀怨的留在台灣工作。由於有遊玩的行程規劃所以整趟旅程有大概兩週多。所以因為種種原因就在7/5,6安排了一趟露營的旅遊,目的地是南投的魚雅築。由於露營不是這場國道驚心動魄的重點,所以不在這裡贅述。總之,7/6回程的時候,先是誤以為國道6號已經全線通車,所以開了冤枉路。之後我又選擇了台16線,結果大塞車。因此一路上就被念到臭頭,好不容易才由草屯交流道進入三號國道開始南下。 天氣當時是時有陣雨的狀態,我在國道上大概維持110 ~120 km/hr的速度。由於過程對我而言太過驚險,已經忘記到底在哪裡了,只能確定在草屯到古坑之間。事發當時我本來是在中間車道,前方有一台墨綠色的小車(我印象中是Tercel,但我女友說不是)以下簡稱A車。而內側車道有一台白色車子(以下簡稱B車)車速大概和A車接近,時速大約在110 km/hr附近。我和A,B兩車都保持約100 m的安全距離,由於我的均速約在115 km/hr。所以前面兩台車就顯得有一點點慢,因此我就先打方向燈進入外側車道,準備利用均速差自然超車。此時A車在中間車道, B車在內側車道而我在外側車道,正當我因為速差慢慢接近A車時。突然發現A車在左右晃動似乎有打滑的跡象,於是我馬上收油門拉大距離觀察狀況,並且藉由後照鏡檢查後方車輛狀況。就在此時,我想可能沒有兩秒鐘,A車的車頭就馬上偏右直接撞上護欄。由於我知道後方視野中沒有任何車輛,而在內側有B車在。所以我第一時間切到中間車道,接著迎面而來的是A車上因碰撞而飛出的燈殼等物件。且A車在撞擊之後似乎有往中間車道回彈的現象,於是我接著油門一踩加速衝過物件區。有被一個疑似燈殼的物件擊中我的左前方,輪胎則閃過已經落在地上的另一個物件。 幸運的,我並沒有被A車的回彈撞到,也沒有因為過度反應切到最內側撞擊B車。我女朋友說她的腳有種軟掉的感覺,而我的腳則呈現十分僵硬的狀態,留心一看我為了加速通過危險區域時速大約在125 km/hr。接著才慢慢回穩,也不知又開了多久,我和女友突然有默契的說,我們進入休息站喘口氣。最後印象比較深刻的是進入的古坑休息站,但是否有經過南投休息站則已經不復記憶了,因此我只能說事件發生在草屯到古坑之間。 而我為什麼沒切到最內側的原因是因為B車看到A車撞車之後,車速突然放的很慢,在那當下我從眼角的餘光發現B車在內側離我很接近,我擔心貿然過去會更危險。總之,這是我第一次在100m以內看到前車以110 km/hr的高速撞擊,好像一場真人的撞擊測試,希望A車上的人沒大事。而我則是徹底的被嚇到,最後希望所有開車的人都平安。 以上就是天問在國道三號的驚險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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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