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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21:47:12瀏覽301|回應0|推薦3 | |
文字這東西,不過是語言的變種。因此,它跟語言一樣,可以很美,也可以很醜。 美的語言,可以讓人如飲甘露如享美味;醜的字句,讓人心生厭惡避之不及。 美的例子,如曹植的《洛神賦》,「……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 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淥波。襛纖得衷,修短合度。 肩若削成,腰如約素。延頸秀項,皓質呈露。芳澤無加,鉛華弗御。 雲髻峨峨,修眉聯娟。丹唇外朗,皓齒內鮮,明眸善睞,靨輔承權。瑰姿艷逸,儀靜體閒。……」, 閱到這裡,感覺一位絕世美人,恍然出現在眼前,讓人幾欲醉倒,讚歎不已。 醜的東西表面看不多。文字跟語言不一樣,它不是衝口就出。 因此,文人們可以不慌不忙地裝得深沉,慢條斯理,琢磨出入骨三分的諷刺,用甚至華麗的文字表現出來。 上至領袖人物,下到初識文字者,都會一些醜陋的文字。因為,文字畢竟就是語言,能說,當然就能寫。 我們曾看到過「不須放屁」,也在今天目睹了中西合璧的「TMD」。 然而,美和醜不是抽像的東西。得作具體分析。 曹植筆下的洛神,那是美麗善良的化身,用怎麼樣美麗的文字也不過分。 而「不須放屁」,則凝聚了作者的憎惡。到於「TMD」,則要看用在什麼場合了, 如果是罵流竄作惡的歹徒,恐怕我要為罵人者唱讚歌; 如是針對弱小的平民,那就不敢恭維了,一般我也是心裡還他一句「TMD」。 所以,這文字實在不是什麼東西,跟說話差不多。 但是,就在這美麗和醜陋的文字後面,卻大有講究,那裡有各種各樣的人。 文字,是人經過深思熟慮,精雕細琢後拿出來讓人家看的語言。 因此,「文如其人」,實在有些道理。 文字就是因為它的嚴肅性,讓人敢於對文字後的主人作出判斷, 以致有了「文責自負」這句讓我在文字面前縮手縮腳的話。 以魯迅為例,他的文字只不過是他個人愛憎的一種體現。他敢罵,敢愛。 從歌頌到諷刺,無所不用其極。一個活生生的鬥士形象,在他那些密密麻麻細小的黑色鉛字中浮現,昇華。 文人們喜歡摳字眼,喜歡抓住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大發議論, 文字賣弄到讓人看得糊哩糊塗的地步。 當然,文人們有時是弱者,作不了什麼大事。 中國歷史上有秦朝的焚書坑儒,漢朝的黨錮,以及屢屢發生的文字獄。 除了罵鎮壓者外,從另一種立場上想想,或許,文人也有不對。 李斯丞相在給始皇帝的書中說道:「……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 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教。 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 當然,這李斯站在統治者立場上說話,不能認為他有理,可是,也不能看過就算,總得有點想法吧。 我看,這李斯到是把文人的特點刻劃得淋漓盡致。 我個人的看法,千萬不要作文人。 人要是把自己深深地埋進文字中,脫離了現實,那就叫被文字異化了。 我不作文人,並不等於我不用文字。 當我想抒發什麼情感或想說明什麼道理的時候, 甚至有時純粹就是無聊的時候,我也會提起筆來寫幾個字。 說到感情和道理,實際就說到了評價文字的標準,當然,這裡是我個人的標準。 我以為,一篇文字的好壞,不在於文字這個載體本身是華麗還是簡樸, 根本的,是眼前的文字是否說明了讓讀者得到啟發的道理和抒發了讓讀者引起共鳴的情感。 也就是按這個標準,我衡量著眼前的一篇篇文字, 琢磨著文字中藏著的道理和情感,很累,可是樂此不疲。 作一個真實的我,只是在需要文字的時候,我能用它說理,抒情或罵人,就可以了。 文字,實在只是一個載體,本質而真實的,是文字後面的那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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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