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象限 : 您好 謝謝您的到訪與推薦 加油與鼓勵之訊息收到了 謝謝!
就飛安事故或嚴重如機毀人亡或僅是虛驚一場, 但.....這些顯然都不是你我所樂見的. 然而若真不幸發生時, 此時身負飛安事故調查重責大任的飛安會, 應如何......? 以從事其飛安事故調查及避免類似飛安事故之再發生? 在此向您報告: GE028案竟然是竄改天氣資料, 隱匿黑盒子詳載飛行機師負責盡職事實與飛行機師據以滑行之場站設施嚴重錯誤, 以遂行其諉過於飛行機師目的之開始.
飛安事故調查, 實關係著你我身家性命與財產安全. 本GE028飛安事故調查, 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卻悖逆"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規定, 其"隱匿 徇私與包庇"資訊指示牌等場站設施設置位置錯誤. 該偏差與錯誤的飛安事故調查方式與心態, 只是醞釀類似莫拉克颱風造成八八水災重創南部災情的再現. 試想, 滿桌的鮮花與素果能將心愛的人從名單上消失? 再回到我們身邊?
就文內屬專業性質之論述與可能衍生的生澀, 希望在圖文配合之下, 有助於您們閱讀及瞭解實情, 更有益於引領您進入既好奇又極度陌生的飛行領域裡.
謹誠摯的邀請您閒暇之餘多次前往 http://blog.udn.com/sirus, 告知您的親友與所有關心搭機安全的朋友, 有關此部落格內容所帶來的震撼. 因為:
我們要讓政府高層知悉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隱匿 徇私 包庇"心態下的不專業不稱職 不負責的飛安事故調查方式. 渠等胡搞瞎搞將是醞釀另起飛安事故的唯一原因.
再次謝謝並祝安好!
飛安會視人命如草芥,視航機據以滑行之「資訊指示牌」位置嚴重錯誤如無物,妄稱:「與本飛安事故無直接關連。」然則法院判決:「該資訊指示牌的設置,就是與結果的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及民航局之機場安全風險管理結論坦承:「風險程度:嚴重,無法接受必須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