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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的市長.大家看.夜店大火 中市懲處 沒胡志強,而處罰其他人....這這這.當人民什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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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大火 中市懲處 沒胡志強

更新日期:2011/03/16 06:30 蘋果日報

胡稱「自責想自殘」死者家屬:不接受這結果

【曾雪蒨、邱植培╱台中報導】台中哈克飲料店(ALA PUB)大火九名罹難者公祭前夕,台中市政府昨公布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列出十二項疏失,懲處二十九人,包括都發局長黃崇典、經發局長朱蕙蘭請辭獲准。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自責到想自殘,會續查承辦人是否和業者官商勾結。

胡志強昨到台中市議會進行ALA大火專案報告,率市府主管鞠躬致歉,他強調:「很自責,甚至想以自殘減輕心理負擔」,而檢查不落實、法令不夠俱全、不應玩火是三大肇禍原因。

都發局長記過調職

專案報告列出都發局、消防局及經發局的十二項疏失,包括ALA使用易燃泡棉卻未追蹤處理、違法設住宅區卻未取締、ALA二○○八年五月被斷水斷電,都發局無視業者違法經營,不當復水復電等。

報告中建議懲處二十八名市府官員,但胡志強、副市長蕭家淇、消防局長廖明川都未懲處,僅負「督導不周連帶責任」。胡稍晚批准懲處名單及朱蕙蘭辭呈,包括黃崇典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都發局使管科長紀英村、四名股長及兩名工程師等,都遭降調記過或移付懲戒,共二十九人遭懲處,其中約僱人員張尚義,不當恢復ALA PUB供水供電使其繼續營業,遭解僱。

大火罹難者陳俊元的父親說:「我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政府官員應徹底清查到底有無官商勾結?是誰讓這種店可以營業?是誰讓稽查過關?這樣才能給家屬跟社會大眾交代,遏止這種事再發生。」

下面死光上面沒事

亓瑋韜的家屬也表示,這次是造成九個人喪命的重大公安意外,這樣的懲處層級,無法讓家屬和社會大眾接受。議員陳淑華痛批,「下面死光光,上面都沒事」。議員張廖萬堅認為,報告根本是「抓小放大」。

應該對下令者開刀

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邱瑞忠認為,這種專案小組與報告「太混了、有違常理。」他說,約僱人員權力沒那麼大,「該開刀的是指示他這麼做、下命令的人」,如果中市懲處名單被接受,那全國都可以仿效,把責任都推給約僱人員,「那國家還招考公務員做什麼?」

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袁鶴齡認為,懲處與人民期待有落差,專案小組由市府團隊組成,給人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ALA大火中巿府疏失

★都發局(7項)

※建築物有易燃泡棉未處理

※違法在住宅區營業未依法取締拆除

※警局通報業者斷水斷電後自接水電復業,未積極處理

※業者自接水電復業,會勘後卻予以復水復電

※2009年1月聯合稽查發現違規,未處理

※曾認定其為B1營業場所(八大行業)斷水斷電,但業者復業後經營型態未改,稽查人員逕自降級,以致安檢標準較低

※舊建築變更使用未把關

★消防局(2項)

※未建議改防焰泡棉

※發現業者擅接水電違法營業,未通報都發局

★經發局(3項)

※營業項目登記不實

※聯合稽查主辦機關,未善盡職責

※未在警局發現業者自接水電營業後3日內排聯合稽查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專案調查報告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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