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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廿多年前派遣特工到大陸蒐集情報,承諾「如有失事,從優撫卹」;結果十七名特工被捕,出獄後要求國民黨賠償及撫卹。台北地院昨天判決國民黨應賠償二百八十萬多美
2011/03/13 00:42:00瀏覽341|回應0|推薦0

17特工求償 國民黨判賠八千多萬

更新日期:2011/03/12 08:06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中國國民黨廿多年前派遣特工到大陸蒐集情報,承諾「如有失事,從優撫卹」;結果十七名特工被捕,出獄後要求國民黨賠償及撫卹。台北地院昨天判決國民黨應賠償二百八十萬多美元,折合台幣八千六百多萬元。

過去兩岸處於敵對狀態時,國民黨派遣特工前往大陸,從事「敵後工作」,蒐集情報及發展地下組織。一九八九年六月爆發天安門事件,國民黨在北京及上海地區的十七名特工,相繼被大陸公安部門逮捕,判刑三年到十八年不等。

這十七人出獄後,要求國民黨負起照顧責任,補償他們的損失。他們寫信給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陸工會主任張榮恭,一直沒下文。十七人除一名特工死亡,其他人將請求權轉讓給唐姓特工,由他出面控告國民黨。

法院審理時,國民黨否認委任這十七人擔任特工。

但法官根據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機密文件,認定國民黨曾指派唐姓男子擔任北平工運特派員,在當地工作、聯絡同志,唐姓男子並策反、吸收其他特工;且這些特工被捕入獄後,也多次與唐聯繫,討論救濟、補償問題。

多名國民黨承辦人員出庭作證指出,國民黨在一九九五年通過「大陸地區因公失事黨工人員濟助撫卹辦法」,這十七人是在之前就失事被捕,無法適用這個辦法;且對大陸的情報工作屬於國家事務,國民黨只是協助政府人員布建和聯繫,相關工作費用應由國家支應。

但法院判決認為,這十七人是經國民黨指派到大陸工作,國民黨曾支付這十七人每月生活費、工作費及工作獎金,國民黨早年曾制定「失事同志補償條例」,規定失事的同志可以向國民黨請求補償,雙方成立委任關係,應由國民黨負責,不應由國防部賠償。

法官審酌,兩岸平均國民所得及國民黨曾答應對失事同志從優補償的情況,國民黨應賠償每人每年一萬八千美元,依每人被判刑的刑度計算其賠償金額,總共為二百八十萬零八十二美元。

( 在地生活亞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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