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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觀光導遊領隊總會 團體會員 (秘書處)
2020/05/22 01:48:45瀏覽462|回應0|推薦0

台灣觀光導遊領隊總會 團體會員 (秘書處)  

序號

單    

職務捐(贊助)

1

基隆市領隊導遊職業工會  

理事長

馮素芳

已繳費

2

台北市觀光導遊協會

理事長

翁晟譯

 

3

新北市觀光導遊協會

理事長

王正國1+2

10,000

4

桃園市觀光協會

理事長

黃哲鎮1+2

10,000

5

台中市觀光導遊協會

理事長

廖建興1+2

10,000

6

台南市觀光導遊協會

理事長

巫啟后1+2

10,000

7

高雄市導遊協會              

理事長

程利華

已繳費

8

金門縣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理事長

陳成基

已繳費

9

中華旅行企業協會            

理事長

陳松桂1+2

10,000

10

台灣觀光旅遊服務協會        

理事長

黃正錫1+2

10,000

11

台灣優質旅遊國際推廣交流協會

理事長

張蕙蘭1+2

10,000

12

中華產業經營交流協會        

理事長

邱重榮

已繳費

 

台灣觀光導遊領隊總會(籌備處)

顧問

黃正聰、許權禎、林睿宏

10,000 x 3

秘書處

林德仁20,000、蕭涵方16,000李培堯 15,000、陳文錦10,000張繁重 已繳費、陳碧芳已繳費、陳事實已繳費、陳燕秋、劉尚廉

 

『地方協會換屆之職稱、職務捐』變動表(限G4用)

(一)「職務捐舊代表付」

換屆時,如果舊代表他自己付職務捐,總會就在前面加一個『榮譽』(原來職稱套用)。這時,新代表呢就須補足職務捐到該屆的年底。「投票權」新舊都可投票。

(二)「職務捐是協會付」

換屆時,如果原職務捐是協會付的,舊代表也可以在前面加「榮譽」,新代表呢就沿用該職稱到該屆底。『投票權』只有新代表才能投票。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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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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