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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包案 無獨有偶一
2010/09/08 15:49:53瀏覽839|回應0|推薦0

應在花監服刑 竟在台北出庭

焦治國出庭十多次 院方查到「焦治國應在服刑」 確認出庭的是本尊 人已偷渡通緝中


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陳三龍頂替服刑案引發關注,台北市議員楊實秋一件自訴誹謗案,疑有類似情節。楊實秋說,被他控告的前百利飯店負責人焦治國,在台北地院出庭十多次後,法官竟發現另有一名「焦治國」正在服刑。

台北地院確定在楊實秋官司出庭的焦治國的確是本尊後,焦治國就開始不到庭,今年七月底,台北地院對焦治國發布通緝。

楊實秋九十年十月在議會質詢台北市色情問題,表示要指出誰是色情議員時,當時在旁聽席上的焦治國拍打玻璃,致議事中斷。之後楊實秋向自稱遭他「需索」的焦治國提起誹謗自訴。

楊實秋說,案子一審三年多,原來由一位女法官審理,後來由陳德民法官接下案子續審。楊實秋指出,今年二月廿二日下午他到台北地院出庭,只有焦治國和他到場;審判長陳德民問出庭的男子是不是焦治國,讓他覺得很奇怪;因打這官司以來,焦治國已出庭十多次。

對審判長的詢問,焦治國回說他就是,審判長則質疑,院方查到另有一位「焦治國」九十二年七月廿三日因妨害性自主案被判刑三年半,正在花蓮監獄服刑。面對法官質疑,焦治國語氣顯得緊張,直說案子還在上訴,有請律師辯護等。之後陳德民要法警帶被告去按指紋。當時兩名陪席法官孫曉青、張筱琪顯得錯愕。

楊實秋說,等五月十九日再開庭,他問審判長上次案子情形;審判長告訴他,那名男子確實是焦治國,不過因法院沒有指紋辨識資料,當天沒有扣下焦,等法院確認是焦本人時,已找不到焦治國。

他說,審判長告訴他,依法院得知的消息,焦已偷渡出境;上月八日台北地院正式行文通知他,已對焦治國發出通緝。

2005-09-14/聯合報/A3/焦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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