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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12:29:06瀏覽1602|回應2|推薦2 | |
郝市府下一個美河市弊案: 松山文創園區?南港機廠聯開案? 楊實秋敬告涉案官員 凡涉貪必留下痕跡 凡簽過必留下紀錄 (系列十七)
楊實秋四問郝市府: 一、 美河市弊案在黃大洲市府於民國83年完成徵收。陳水扁市府於民國85年批准此聯開案。並於蘇貞昌縣府於民國88年以及林錫耀代理縣長於民國93年核定都市計畫,並放寬容積。馬英九市府於民國90年簽訂投資契約,最後郝龍斌市府於民國96年與廠商簽訂聯開契約。但是讓本案爆發弊端,官員涉貪收押的鑑價、權益分配以及持分建物交換等行政程序,是在誰任內完成? 二、 松山文創園區在誰任內簽約開發?為何可以允許廠商在「文創園區」經營六星級飯店、電影院、小吃街以及高級百貨商場?為何得標廠商可以得到市府補貼近5,200萬的租稅、土地租金和勞工職業訓練津貼? 三、 南港機廠聯開案(銷售金額超過美河市),投標廠商日勝生資格明顯不符,為何還能得標簽約?為何郝市府不堅持重新招標,為市府爭取更多公庫收入?本案又是在哪位市長任內完成簽約? 四、 太極雙星弊案在誰任內爆發官員護航以及議員關說弊端?市府為何縱容詐騙集團三次投標雙子星開發案?造成市府首長被檢察官起訴,並求處重刑? 打馬救民調 豈是郝市府當為? 楊實秋再次強調,美河市弊案的最大弊端,就是在鑑價、權益分配以及持分建物交換發生弊端,侵害市府公庫。而這些行政弊端,都是在現任市府任內發生,官員不得推卸責任,將責任推給人氣空前低落的馬英九,趁人之危,落井下石,模糊弊案焦點。 楊實秋補充,102年12月27日第十五次臨時大會第5次會議,於2點11分開議,領錢簽到出席議員人數達31人,在場議員人數只有11位。大會於6點01分,由主席宣佈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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