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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白皮書:讓台北女性敢生小孩—「生育、養育、教育」政見白皮書
2006/11/21 11:42:06瀏覽2768|回應0|推薦0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上個月調查發現,75%的台灣媽媽期望擁有
2名子女,但實際生育子女平均只有一個。也就是說,台灣育
齡生育率下降,不是因為婦女不想生,而是不敢生,而不敢生
的原因歸納起來就是:生不起、養不起、栽培不起!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台灣全國的育齡婦女總生
育率是1.1人(1995年為1.8人;1999年為1.56人),台北市則
僅有0.985人(2000年為1.4人)。而同時間的全球總生育率是
2.7人,已開發國家的總生育率為1.6人,在東亞國家中,南韓
為1.2人,日本為1.3人,中國為1.6人。在國際比較方面,台
灣的總生育率僅高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下降趨勢方面,10年
間下降幅度高達39%,顯見生育問題已經成為台灣社會存續與
民眾生活惡化的重要指標問題。

生育率降低當然不是女人不願意生小孩而已,而是民眾的經濟
情形走下坡,家庭的收入只能勉強維持夫妻的生活,日益高漲
的養育與教育費用已經超過多數家庭的負擔,生育率的下降只
是反應此一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到了不能不解決的程度。因此,
生育、養育與教育問題必須有一個總體解決的政策而非零散的
政治承諾與空白支票。

一.生育政策
‧推動「台北市受雇婦女生產休假自治條例」,由市長邀請台
北市勞工代表與雇主代表進行團體協商,將有薪產假延長到6
個月,實現憲法保障母性的基本國策。
‧制定「台北市母嬰親善生產環境自治條例」,讓每一個台北
媽媽都能在充分被尊重與呵護的環境中,迎接每一個新生的台
北市民。
‧每一個新生的台北市民由市政府致贈3000元禮金,為台北媽
媽孕育生命的辛苦致上微薄但誠摯的敬意。
‧4年內以將台北市育齡婦女總生育率提高15%為總目標,推動
各項家庭與婦女生活支持方案。
‧以立法委員賴幸媛所提「母乳哺育基本法」草案為藍本,推
動制定「台北市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建立台北市為一個母乳
哺育無障礙的國際城市。

二.養育政策
‧制定「台北市學齡前兒童營養保健自治條例」,由衛生所的
公共衛生護士與營養專業人員定期家訪每一個台北市學齡前兒
童,保障每一個學齡兒童都有平等的身體發展權利,提早發現
兒童營養不良的個案,轉介適當的協助機構或醫療。對於因為
家庭經濟困境所導致的營養不良兒童,由市政府提供適當的飲
食與協助。
‧全面供應國小學童營養午餐,由市政府補助一半經費。設立
營養午餐中央廚房,直接向全國農戶採購有生產履歷的契作安
全農產品,保障學童食品安全並照顧台灣優良農業生產者。
‧4年內,公立托兒所家數(2005年底為13家)增加為4倍以上
,收托人數(2005年底為2615人)增加為4倍以上,公私立托
兒所收托兒童人數比從8.5:100提升為40:60。
‧4年內,公立幼稚園家數(現有133家)增加為2倍,園生人
數(現為1萬2千餘人)增加為1.5倍,公私立幼稚園學生人數
比由4:5提升為2:1。
‧低收入家庭之兒童由公立托兒所及幼稚園免費收托與教育,
或委託私立托兒所及幼稚園免費收托與教育。

三.教育政策
‧制定「台北市教育事務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學區教育委
員會組織規程」,將市立學校之教育決策權交還各學區教育
委員會與學區教育總委員會,並由市民與家長推舉的組成學
區教育委員會監督各級市立學校的教育行政與教育活動。市
政府教育局簡化為單純的教育行政執行機關,依照法令與學
區教育委員會的決定執行相關教育行政與教育監察業務。
‧開放市立學校教師組織工會,每年由教師組織與學區教育
委員會進行團體協商,確立教育內容與教師勞動條件等台北
市單行教育事務。
‧各級學校教科書版本,由學區教育委員會與教師組織協商
確立原則。
‧訂定自治法規,恢復教師節放假一天的規定,提倡尊師重
道的精神。
‧增加青少年公共活動與休閒空間,提供青少年與在學學生
充足的課餘活動空間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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