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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120公佈台北市政建設白皮書-精華版
2006/11/20 00:40:47瀏覽1488|回應5|推薦12


上午10:00 記者會

公佈台北市政建設白皮書-精華版

地點 復興南路一段128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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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ipeiblog&aid=54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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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春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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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我也想看看內容
2006/11/20 22:04
    不放在網路上,難不成是怕對手抄襲啊~~

最近越來越多候選人提說要都市跟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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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樣的幕僚長,馬英九哪還需要敵人?
2006/11/20 20:40

其實管碧玲委員這一陣子所提出對藍營的質疑,可說是有憑有據,這些事藍營應該認錯,並應適時提出合理的解釋才對,而不是對管碧玲委員展開不合理的謾罵,因為這很容易顯示出謾罵人的素質。所以還是應該虛心地面對這些問題。

我同意管碧玲委員說的這些有很大部分是牽涉到轉型正義的問題,不過錯在馬英九先前信誓旦旦罵別人用假發票報國務機要費,且自稱絕不會像陳水扁一樣用假發票報帳。結果呢,吹氣球破了,也被檢察官捉包了。在那個大家都在質疑的時候,馬英九竟然捐大筆款項,實在是匪夷所思,更戲劇性的是竟然捐款後幾個小時就被管碧玲爆料。

像台北市政府李述德秘書長,找不到馬英九匯款單的洩密者,竟胡亂指控是管碧玲的先生所為。其實我根據雙方的說法,也是管碧玲的說法合邏輯。

因為當天管碧玲委員在傍晚就開記者會指稱,馬英九透過十餘個弱勢團體在大量灑錢,總數六百萬,企圖脫產為自己的財產瘦身,以便財產申報時「好看」一點。所以馬英九非常「下課」(SHOCK),馬上就在三個小時後以記者會形式承認管碧玲委員的質疑,以免輿論失控,不可收拾。如果不是管碧玲爆料那麼精確,我很懷疑馬英九是否會開記者會回應。

這些哪是蔡瑞月舞蹈社在那時會知道的?李述德的說法說完全不合邏輯。

李述德把責任推給蔡瑞月舞蹈社的「某人」又暗指是管碧玲委員的先生,又不敢明說(因為明說一定會被告)。我分析應該是:

(一)為了給富邦銀行一個交代,因為管碧玲出示的是「客戶聯」是在市府手中。只好找一個代罪羔羊,剛好管碧玲委員夫婦與蔡瑞月那邊關係良好,就成了李述德最佳的「藉口」。也讓他可以私下地對外說:「我找到了」。

(二)反正馬英九很忙,自己也沒時間調查。隨便向外界、向馬英九「唬弄」一下,有個明確的「對象」就不必在內部調查得雞飛狗跳,自己也算盡力調查過了。

(三)外界尤其是新聞界非常好奇,管碧玲為何會如此神速、如此神準,掌握精確的數字與事實。市府需要一個說法,給外界一個交代,也給新聞界一個煙幕,讓記者有得寫,市府的壓力就不會那麼大。

看到李述德的這些說法,就可以知道為什麼馬英九最近對外無力應付危機,處理危機的能力嚴重不及格的原因。有李述德這樣的幕僚長,馬英九哪還需要什麼樣的敵人?


Xus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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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冷越開花
2006/11/20 09:42

宋楚瑜對馬英九「雪中送炭」。

本來,宋的性情就是「越冷越開花」。對人如此,對己也如此,否則,不必如此辛苦選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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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誰是『錢糧師爺』『刑名師爺』?
2006/11/20 04:05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一個夢;把升官與發財之間,打上等號。如今在陳水
扁指揮民進黨反擊之下,馬英九陷入特支費風暴中,突現出一個自古以來的
問題;中國的讀書人,不會作官也不會發財。過份的像李登輝,陳水扁,他
們貪。不足的像宋楚瑜,馬英九,他們呆。

日昨,我在紐約中文電視台,看到一則新聞,那是蘇貞昌像是在『行政院週
會?』的場合,大發意正詞嚴的繆論,被一個像是下屬的人駁斥。影片只是
片段,但我聽到他說;院長,你是律師,但是我是從會計師專業,....等的幾
句話,就可聽出端睨﹕馬英九將陷入宋楚瑜當年的『伏擊戰』。不過那次是
李登輝對付宋楚瑜。後來是國民黨透過邱毅對付陳水扁。如今是民進黨反擊
馬英九。如二十天內,馬英九辭市長,謝長廷經由行政院任命入駐台北市府
,那將是謝長廷的利多,無論他是當選,繼續再幹幾年或選敗,就任這幾十
天。民進黨的盤腸大戰,是政權保衛戰對抗馬英九的挑戰。

中華民國的官員,陳水扁,蘇貞昌,謝長廷和馬英九,都陷入升官發財的惡
夢循環。可怕又可惡的是,四人都是法律人,都具有官場經驗,偏偏對『錢
』無知,尤其是馬英九把錢『捐』出的動作,大錯特錯。這絕不能證明這錢
是『應得』和『已得』。

特支費一項,就政府而言是『應付』帳款,對馬英九而言,是『應支』預算
。政府由預算中撥入,等於『預付』,不等於『已付』。
馬市長辦公室主任,按月『收到』後支出『應付』款,這才完成會計的簿記
作業。這,大概是『初商』程度的財務管理。我不明白,到底是中國人見錢
眼開了呢?還是受了『水至清則無魚』的打爛仗習慣?還是台灣多少年來的
商業教育或制度,根本就是失敗?從資本主義的經濟策略,重商是手段,但
是台灣『政』和『商』之間,仍存有無數的『紅頂商人』胡雪巖,從來就是
投機取巧,目光寸短。經營手法上是唯利是圖的急功近利,生產與買賣上,
永遠是竭澤而漁。這不但根本違反會計上的永續經營理論,而且從國家和社
會的長遠福祉而言,幾乎就是『白幹』,因為最後很難留下『資產』,只有
『債務』。

馬英九的『錢糧師爺』不知是誰?我在此『賜教』。
政府撥入帳的『應收(Receivable)』帳戶金額,應直接轉入『特支費基金』,
無論核銷或據領,在再轉到市府月結,季結或半年,年終結帳後,才算
Expense。之前有節餘,也不可列為『已付(Paid)』或Credit,因為它還是
『應付(Payable)』而未付款。癥結是特支費是因收到應付而未付之間的瘕疵
,就算找單據統結,在作業上也還算是『合俗』,微罪以可不舉。

另外,馬英九的『刑名師爺』不知是誰?我也在此『賜教』。
關於應付(Payable)已付(Paid)和Expense之間,那屬清算部份,假如構成不
當開支,確實可追繳。這與侵佔無關。問題在,特支費自始即已一半具領,成
為主官收入,報繳收入稅即已失策,因為它屬於『業務收入』與『業務開支』
項,在美國稅務表格而言,是Schedule C ,它就特支費受入而言,是收入
等於支出,年終綜合申報時,等於沒收入。
馬英九憤而把歷年特支費捐出,於事無補,反而有害。因為,在他當年收到
後『付』給慈善單位,這是合法的行政裁量權力內。
但是,申報為收入稅後,再意氣衝動下以歷年『特支費』捐款,是過當的愚
蠢。因為這時的捐款,是稅後捐款與稅前特支費無關。我絕不認為馬英九會
貪,我也絕對相信王建瑄如果是市長,不會陷入如此糊塗的『清白』自許。
看財長林全,說走就走,不替『偽』政權在傾倒前擦屁股,這才是會『升官
發財』的好官。

對於馬英九,我不忍言。但是我對國民黨黨工逼馬英九辭市長,直接覺得這
就是坑陷。那不獨無濟於事,對黨國而言都是下三濫行徑。
為今之計,黨內廉能會要弄清,陳水扁是貪污誤國。馬主席不是,他是誤解
財金觀念和預財制度有問題。是該搶救還是搶攻?
唉,國民黨都像郝龍斌?

馬英九應該以納稅人的權利,聲請稅務解釋從特支費法源,審計,稅制到稅
務法庭的訴願,尋求救濟。陳水扁會利用司法程序,馬英九不會從稅務關節
上,挑戰審計法?無它,打垂直和水平分析,讓大家學用錢。這時,不是打
落門牙和血吞的時候,而是為中國讀書人建一條升官與發財的合理的範例。

fengchi2005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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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建議
2006/11/20 01:24
可以網誌上也放一份嗎??
博訊陳逢麒特區
http://www.boxun.com/hero/FENGCHICHEN/
東森陳逢麒特區
http://www.ettoday.com/project/0007/64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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