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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4 09:39:57瀏覽1010|回應5|推薦29 | |
引用文章部落格存在的另一種意義
------------------------------------------------------------------------------ .......一位在安大略省連續強姦數 (7?) 名婦女的累犯,服刑十餘年 (12?) 出獄了.安省法院限制他不得居住於該省,於是他目前遷到卑斯省素里地區 (q妮那地區),引起該地區恐慌,警方呼額籲大眾提高警覺,因為据獄方心理輔導師評估他再犯的機率很高..而警方又依法不得公布該累犯的住所,只承諾派員嚴加監控,希望他知所節制不再犯錯.否則就只能坐等另一婦女遭其毒荼後,才能再將其繩之以法.可笑吧.惡人的人權是那麼的神聖不可侵.而善良的人們只能自求多福了. ......上述情況其實在北美也不少見,另一也是近日的新聞,一位青年有開車故意去衝撞行人取樂的慣常模式,以前已有 '兩次' 傷到行人後駕車逃逸被捕的紀錄,但很快就脫離輕微的治裁且能保有駕照,繼續享受嚇人的樂趣;而這次那位被撞的行人是來溫哥華旅遊的外國人,運氣不好客死他鄉,案件拖了近一年,剛判22個月,受害人母親由澳洲前來出庭,聞判後欲哭無淚,說事發當時,承辦警方還誓言旦旦定會嚴懲肇事者,怎麼結果竟……….在此同時,一位80歲女原住民因為環保抗議事件入獄,刑期多久我忘了,結果出獄不久即身弱病逝:另一位婦女也因類似環保案件,被控妨礙警方執法,重判10個月…..很多人士正拿這些不符社會期盼的判決加以比較,並舉行抗議示威遊行,但誰也知道那也只會像雨滴入湖,小漣漪過後,不公依然存在,. ......是法律的不週延還是法官的不食人間煙火,還是人們事不關已的冷漠所致?其實都有,當然還有只會營私的政客;為賺大錢眛良知、鑽法律漏洞為當事人開脫的律師;……..太多主客觀因素,冰凍三尺已非一日之寒,金如意回應*很實際很理性,能代表目前大多數人心聲(包括稀有在內),藍色修女的呼籲則很理想很感性..大夥也都以自身經歷及特殊感受而擇邊站了.依我看,站哪邊都好,沒有對錯. ......很多改革,在初時以實際現況,理性來判斷是不可能成功的,但就因有少數人感性地去推動、去爭取,使更多的人受感召來相挺,隨時間的推移,也許就有那麼一天,連那些最理性、實際的大多數人都感受到’民氣可用’而挺身加入時,改革就水到渠成了.因為在那些多數的,實際又理智的人們內心深處,也有理想及感性的火苗呀. *金如意的回應: 參加這麼多的團體有用嗎? 法律 總是 縱容 犯人,關進去 又放出來 如果 不從 修改 法律方面著手, 再多的呼籲,再多的團體,有何用呢? 縱火犯,強暴犯,強盜犯,詐欺犯 幾乎 都是 累犯 法律 總是 他們 供吃供住的 進修大學 只會 讓他們學會《 規避責任 》 與其呼籲大家 關心這種事件,還不如 逼迫 立法院 去立法 修改 法律!比較實在 ~~~~~獻給有理想、感性的網友們,你們是我們未來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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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