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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4 10:32:00瀏覽23|回應2|推薦0 | |
不要忘記想著要記得去記起來 ---失憶公主 記得小時候,可以背全班60個人(45個??)家裡的電話號碼,記得小時候,絕不會坐在椅子上的時候想到要做甚麼,站起來那個一秒,就HOLD不住記憶,然後,忘了自己要做甚麼,就又去做了本來沒想要做的事情!!(最好有這麼忙) 從甚麼時候開始,隨手紀錄變成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因為隨記隨忘,連記在哪都忘了,怎麼找紀錄呢?? 就算每年年初開始尋找工商日誌,也是隨手有一頓沒一筆的記著,然後到了12月份才熊熊想起,被冷落的日誌,然後又一年了。 然後有一天,突然發現,原來人家是這樣記手帳!! 對了!!手帳是啥??這裡有解釋 就是日誌,至於甚麼是日誌,維基百科給一堆,反正就這個那個,隨手記錄啦!!對!! 於是,2011年年底(吧??),開始瘋狂的搜尋著手帳記法,達人好多啊啊啊啊(抱頭)手帳也很多啊(怒馬奔騰),於是拜讀了一堆如圖的書,(正經貌),有一個結論就是!! 咳咳咳~~~看個人所需記錄所需要記得的人事物!!(踢) 那就是像失憶公主在便條紙上寫了如第一行的那句。不要忘記要去記得去記起來!! 於是,我買了一本一日一頁的手帳,雄心壯志的要用貼紙與文字填滿,也弄了一本一周兩頁放在公司,想說隨手可以記事情。更弄了一本沒日期的手帳,隨手帶著,以為自己開始像筆記女王一樣嗎?? 嗯嗯嗯嗯~~~2012,我要跟我的手帳談戀愛!!! 於是當老大問我,某某公司應收多少應負多少,我就跟她說,等一下,我查一下紀錄,因為我不在把東西放在腦海裡了。然後很認真的每件事情都放在我可愛的一日一頁裡,連藥單都貼在日期相對頁面中。 恩~~~~3個月過去了,我發現,雖然不像達人那麼厲害,至少現在開始可以去記得記起來,至少有寫下來,對吧!! 至於圖中那些書,都是達人的分享,我~~~(跪倒)))可能10年後看看做不做得到!! 蛤??我的日誌分享??恩~~~那當然是12/31的狂野366的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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