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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7 10:48:00瀏覽17|回應1|推薦0 | |
巧克力這種東西,讓人又愛又恨。 小時候,年節會有人送禮給爹,爹都會打開來看一下之後,就丟給孩子們。 我們專挑巧克力口味的吃。爹也知道, 爹說,巧克力是情人的味道,他這樣說,電視廣告好像也這樣說。 不知道哪年,金莎巧克力這種東西出現在廣告裡。 公主與王子的邂逅,金光閃爍的華麗。 於是,我開始迷戀了這個牌子的巧克力,當然,我也不知道別的牌子吧。 例如,她們說的狗豬肉(請用台語念)(Godiva)還是甚麼的,說多好吃又多好吃的瑞士蓮三角巧克力。 但是,身為廣告兒童的我,就是鍾愛著金莎,尤其是他那個漂亮的盒子。 或者是有男朋友之後,不能例外的,也來朵金莎花。 每次看到那一束金莎花就想起我的迷戀,是說,貴森森的金莎巧克力。也是孩子們的最愛。 最近在減肥~~~~於是,在阿月來的這天,我還是買了五顆金莎,然後,吃的那個金莎。 我在想,我這女人啊~~~~對於金莎這種東西的迷戀,絕對是廣告惹的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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