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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疑國道電子收費弊大於利
2013/06/29 00:35:46瀏覽202|回應0|推薦0
消基會質疑遠通電收eTag門架建置落後,訴願委員會不中立,收不到罰款,還隱匿另兩種收費,國道計程收費機制弊多於利。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eTag門架建置落後、替代付費方式被『神隱』,計程收費準備好了嗎?!」記者會,會中提出三大質疑,擔憂強調使用者公平付費的電子計程收費機制上路問題多。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說,首先是恐怕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根據官方資料顯示,國道有2/3短程通勤族沒有付費,全由1/3的長程使用者付費;近來還出現推翻無免費里程的主張,出現20或15公里以下免費的兩個方案。

其次,他說,遠通電收建置進度落後,直到昨晚才完成門架建置,媒體報導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決定裁罰新台幣7850萬元,但業者一定會向訴願委員會訴願,而委員會委員有1/2專家是遠通電收推薦,所以高公局從來沒有收到過遠通電收裁罰金,這次恐怕也不會收得到裁罰金。

再者,他說,消基會還發現其實除了eTag,還有「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IP)」及「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付費方式,但是遠通電收只宣傳eTag,應負同時宣傳後兩種付費方式的責任,讓消費者獲得充分資訊,以選擇付費方式才合理。

他重申,消基會支持電子計程收費,因為可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公平精神,但是從現況問題多來看,消基會質疑消費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主張,收費必須比現行低,且要送立法院審查,不能僅由高公局定案;再者,1 000多名收費員的工作去處涉及1000多個家庭生計,不能沒有配套處理。

資料來源: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 2013/6/28

消基會:遠通電收合約不合理 籲監察院查

今天平面媒體報導,高公局因遠通電收門架建置進度落後,決定開罰7,850萬元,但消基會表示,他們合理懷疑這次開罰又會像之前多次開罰的例子一樣收不到錢,因為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簽訂的合約相當不合理,呼籲監察院應深入調查。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高公局因遠通電收門架建置進度落後,決定開罰7,850萬元,但消基會質疑高公局根本收不到錢,因為依據過往遠通電收多次違約,高公局多次開罰,但提到「協調委員會」之後就變成「不罰」,原因就在於,委員會當中有1/2的委員都是遠通電收所推薦,重大事項必須經出席委員2/3同意才能通過,所以之前多次開罰、多次沒事,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簽訂的合約出現明顯漏洞,讓這個委員會的地位凌駕督導的高公局。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呼籲,這個ETC協調委員會由遠通電收所推派的委員及相關人士,應基於「利益迴避原則」,不應參與是否開罰的決策,對於高公局與民間訂定如此不合理的合約,也呼籲監察院應深入調查!另外,消基會表示,消基會支持「計程收費」,對於高公局提出的「無免費里程、免費里程15公里或免費里程20公里」3種方案,消基會認為不應該有免費里程,因為這樣就違反了「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性,並且主張費率應比現行費率低,才是改革之後合理的費率。

資料來源: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作者林宜箴 20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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