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照休漁期"六一"開始 管理措施更加嚴格
2012/05/28 14:00:38瀏覽114|回應0|推薦0
    5月24日,記者從日照全市伏季休漁管理工作會上獲悉,今年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伏季休漁時間是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其中刺網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根據規定,漁業輔助船在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也不得出海作業。

    據悉,目前日照市共有海洋漁船3985艘,捕撈漁船2637艘,應休漁船2631艘,從事捕撈漁民1.7萬人。“今年伏季休漁主要變化是刺網休漁時間比去年少了一個月,同時,漁業輔助船在休漁期也被禁止出海。”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根據休漁期規定,所有應休漁漁船6月1日12時前必須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110kw以上漁船必須停靠在安裝有射頻識別(RFID)基站的港口。因轄區無港口或港口容納不下等原因無法在船籍港停靠的,由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本市轄區港口內協調解決。凡未在6月1日12時前回船籍港停靠的,一律扣減當年度30%的燃油補貼;6月15日12時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一律取消當年度燃油補貼。

    休漁期間,休漁漁船不得擅自離港或轉移停泊地點。因避風等安全原因,由沿海各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變更停泊地點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後,應立即返回原停泊地點。伏休期間漁船維修僅限在本區范圍內,確需跨區維修的,必須由船籍港所在地的區級漁政執法機構派員跟船送修。塢修漁船所有人應提供船舶維修合同,經當地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離開停泊點。塢修完畢後,重新開具轉港證明,返回原停泊點停靠。轉港期間須全程開通衛星定位和AIS設備。凡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停泊地點的,扣減當年度50%燃油補貼,三日內拒不改正的,取消其當年度燃油補貼。

    9月1日至9月16日期間,日照市漁船不得進入北緯35度線以南海域作業。休漁期間,所有休漁網具必須捆扎入庫存放,在陸上確屬無法存放的,可捆扎整齊放置船上封存。漁船標識應符合全省統一規范標準,按規定要求安裝、使用衛星定位、AIS係統和射頻識別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另據了解,今年休漁期的管理措施也更加嚴格,處罰措施更加嚴厲,“對海上查獲的涉嫌違規漁船嚴格執行‘海查陸處’有關規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處罰後放行。各級漁業執法機構對查處的違規漁船一律按國家和省確定的檔次內處罰標準的最高限處罰。”對違規漁船除按規定處罰外,對因伏休違規被查處兩次以上的、未在規定港口停港或擅自轉港未按期整改的、暴力抗拒檢查等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漁船,三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三年內涉外入漁資格,取消當年度燃油補貼。(遲銳)

資料來源: 新華網 & 黃海晨刊 2012/5/25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8830209&aid=649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