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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25 23:49:05瀏覽1877|回應0|推薦0 | |
ETC儲值四千元後每次通行費只需三十八元,但扣款失敗卻要補繳四十元,遭批不公。資料照片 不少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用戶為獲得九點五折通行費優惠常一口氣儲值四千元,平均每次過收費站只要付三十八元,但一旦遇上扣款失敗,卻須補繳四十元。立委羅淑蕾昨質疑,扣款失敗不見得全都是消費者問題,折扣被取消不公。 若歸責廠商可免收 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交通部將檢討,若扣款失敗,原因認定是歸責於廠商,將研議該次不能收費。 羅淑蕾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不少ETC用戶爲享通行費九點五折優惠而一次儲值四千元,但遇到扣款失敗,通行費卻從平均三十八元變成補繳四十元,「扣款失敗也可能是廠商系統或機器問題,但一律收四十元就代表認定是消費者的問題,很不公平。」經常儲值的汽車駕駛人劉小姐也說,扣款失敗被要求繳全額,很不公平。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表示,目前一個月約五十八萬輛次車輛扣款失敗,但其中約九成經調查判定為消費者餘額不足、車機擺放位置不正確等,若要遠通電收全部吸收通行費也不公平。遠通電收客服電話:(○二)七七一六一九九八。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20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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