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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中醫師掛自己的門診號開的藥寄給病人吃無刑責
2016/12/04 14:29:22瀏覽237|回應0|推薦0
中醫師陳朝宗多次
拿自己在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掛自己的門診號開的藥寄給病人吃
違反醫師法....
台北市衛生局不罰!
檢察官認為無刑責!
自從2005年至今 逍遙法外!
衛生局對外宣導不可以吃他人的藥&中藥也有毒性
但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衛生單位.司法體系就是允許中醫師可以這樣使用醫師職權
更無所謂虧欠受害病人
誰想中醫治療的小心啊會被中醫師當作客人
不信你找機會聽聽他們私下怎麼稱呼上門來的患者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詞 :

釋義:

顧客。上門做交易的人。《文明小史.第三○回》:「妓女雖然奉承客人,然而有些相貌好的,無論客人多叫人多吃酒,總還要拿點身分出來。」

(以上事實能證明為真實非無憑據
網路管理者勿無理打壓亂刪)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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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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