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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2015.2.事務所)
2016/01/16 09:25:10瀏覽106|回應0|推薦0

《自取其辱》

對造胡謅錄音前後空白,瘦子一怒把長逾17小時的錄音檔聽全了,並把對造徹夜連綿不斷的咳嗽聲及鼾聲全列出來,謹用這份新年禮物祝賀對造道長新年快樂,下次開庭好好解釋吧 覺得套句軍中的話:啊道長您是耳朵長○○喔?!

〈後記〉

誠實為上策,再如何能言善辯,
亦不能無視客觀證據擺明凸顯的事實,
否則除有違經驗與論理法則外,亦難認執業分寸合宜。
許多人為了錢、為了向當事人交待、為了勝訴而毫無極限地曲解證據,
殊不知這些舉措,正是自陷絕境之因,活該領受惡果。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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