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誤會》
假扣押裁定被高院廢棄確定,債務人陳報給執行處請求撤銷執行,檢事官竟然在12/23發執行命令引用強執第20條要求債務人於12/31前陳報近一年之財產狀況。
— 覺得真是太扯了,法院網站QNA寫這麼明。
〈後記〉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百密終有一疏,自詡永遠不會錯的人、單位、機構,其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