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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9:48:15瀏覽224|回應0|推薦0 | |
【幸福桃花園~大溪復興大小事】大統油 下游廠商蒙受2次損失 柏坊接獲多位雜貨店家陳情,9月份時收到國稅局的裁處書,認定店家沒有向進貨商索取發票,有逃漏稅之虞,罰款5%營業稅。有店家遭罰3萬多元,加上原本下架封存的油品損失求償無門,等於蒙受雙重損失。
店家表示,一直以來他們向中盤進油品,都沒有開發票,現在卻因為他們沒有發票,遭到罰款,覺得很不合理。根據北區國稅局裁處書,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4條,沒有依照規定給他人憑證,應該取得憑證卻沒有取得,或是應保存憑證卻沒有保存,將處以5%罰鍰。
柏坊認為,這樣的情況不只在大溪,想必全國都有相同情況,讓下游廠商蒙受2次損失,督促工商發展局展現公權力,協助店家索討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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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